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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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9-07-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19-057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246号),公司董事会就问询函所涉事项认真核查,并进行了书面回复说明。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梁喜才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具体情况、侵占金额及方式、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公司回复说明:

公司近期通过内部调查发现,建华医院院长梁喜才利用职务之便,操纵建华医院向梁喜才及其所控制和影响的利益主体大肆进行非正常设备采购,向其输送巨额商业利益,涉嫌侵占上市公司资产,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针对这一情况,公司立即向公司所在地浙江省诸暨市公安机关报案。经向诸暨警方了解,诸暨警方已于2019年6月21日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梁喜才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并上网缉捕。

公司对梁喜才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事项高度重视,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以保障子公司建华医院日常经营的稳定。2019年6月22日,公司即成立由总裁马建建为组长的建华医院应急领导小组亲赴建华医院主持协调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目前,应急领导小组正就建华医院日常管理事项与齐齐哈尔政府及建华医院其他管理层进行沟通。公司将持续关注梁喜才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积极采取管理措施,确保子公司建华医院的日常经营管理稳定。

2、你公司免去梁喜才职务的事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回复说明:

建华医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董事会原有梁喜才、吴晓明、佟宇彤三名董事,梁喜才于2019年4月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同时辞去在子公司建华医院及其附属子公司担任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2019年6月21日,梁喜才因涉嫌职务侵占罪等被相关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截至2019年6月21日,建华医院董事吴晓明因被举报涉嫌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罪尚处于取保候审不能正常履职阶段,建华医院董事会只剩佟宇彤一人能够履职,董事会已无法正常行使职权。

公司作为建华医院唯一股东,鉴于建华医院董事会目前已无法正常运行,为维护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的正常运营,确保建华医院广大医护员工团队心态稳定,不给当地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特成立以公司总裁马建建为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建华医院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协调处理建华医院的对外沟通交流事宜。同时,鉴于梁喜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无法正常履行总经理、执行院长职责,公司免去梁喜才总经理、执行院长职务,并将按程序对建华医院董事会进行改组,后续将依据建华医院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新的总经理、执行院长,以保障建华医院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稳定有序开展。

公司免去梁喜才建华医院总经理、执行院长职务是在建华医院董事会无法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做出的审慎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上述事项是否会影响建华医院的正常生产经营,你公司是否能有效控制建华医院的日常经营管理,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

公司回复说明:

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于2019年6月22日委派以马建建总裁为组长的应急领导小组赶赴建华医院现场,但应急领导小组到达建华医院后,因部分建华医院管理层人员采取不服从、不配合、不接触等态度,拒绝接受上市公司对建华医院的股东决定,阻挠上市公司正常、合法开展的管理工作,导致建华医院新的董事会迟迟无法产生并行使职权。其主要表现为:

(1)未经公司同意接受非上市公司法定媒体采访,个别媒体发布的相关文章存在不实报道,扭曲上市公司的正当、合法行为。

(2)以各种理由拒绝、阻拦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到医院核心办公区域召集管理会议开展协调工作。事情发生以来,包括公司总裁在内的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多次来到建华医院,了解子公司运营状态及稳定院内员工情绪,但因部分管理人员的阻扰,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未能进入建华医院正常开展工作。

(3)部分管理人员组织员工抗议公司的管理措施,煽动员工对公司及应急领导小组进行语言攻击,并通过自媒体大肆宣扬,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的良好形象。

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尽快消除该事件对建华医院及公司的影响,尽快促使建华医院经营管理步入正轨。

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特提示广大投资者,若公司在短期内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对建华医院实施管理,则公司存在重要子公司短期经营不稳定的风险,可能对建华医院及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截至目前,建华医院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瀚投资”)尚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请你公司说明康瀚投资是否存在未严格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情况,上述事项对承诺履行的影响,以及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追偿措施。

公司回复说明:

根据公司与康瀚投资等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建华医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建华医院)》约定,如建华医院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康瀚投资应在承诺期内各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补偿。截至目前,补偿义务人康瀚投资尚未履行2018年度业绩补偿义务,康瀚投资存在未严格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情况。

梁喜才系康瀚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康垚企业管理中心(个人独资企业)独资股东。目前,康瀚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请书》,就补偿义务人康瀚投资2018年度业绩补偿事项申请仲裁。同时,公司向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以康瀚投资为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对康瀚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4,584,040股予以查封冻结;若上述股份无法查封冻结,则对康瀚投资的账号在5,400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或者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2019年6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19】沪0151财保24号),裁定查封、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股票(证券代码:002173)4,584,040股;若上述股票无法冻结,则冻结被申请人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5,4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一)》。

公司已就康瀚投资2018年度业绩补偿事项采取法律措施,后续公司将积极根据仲裁事项的进展,坚决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5、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回复说明:

公司特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公开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载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