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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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9-07-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4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日收到股东广东省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创”)出具的《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广东科创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日,广东科创持有公司股份12,000,0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广东科创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已达5%。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广东科创截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其减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2、股东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广东科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承诺如下:

1、本企业承诺锁定期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所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中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需要及二级市场情况,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企业减持股份时,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确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本企业在所持公司的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按照股票二级市场价格或大宗交易双方协定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00%。

5、本企业拟进行减持的,将在作出减持计划后,且在执行减持方案前提前至少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均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广东科创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广东科创严格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不涉及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3、广东科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广东科创在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广东科创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