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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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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1版)

为此,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科伦药业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刘革新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对程志鹏、潘慧、刘思川、冯伟、熊鹰给予警告,并处20万元罚款;对张强、刘洪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对赵力宾、高冬、罗孝银、于明德、武敏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对张腾文给予警告。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及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传达,公司及相关人员针对问题和整改要求,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制定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就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对公司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事项的整改计划》,就相关关联交易严格履行了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地予以披露,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改进公司财务管理,加强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并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加强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一)监管措施

2014年4月14日,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出具《关于对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4]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指出公司存在未按规定披露与成都久易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问题。责令公司采取措施改正上述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并向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并认真分析《决定书》中提出的公司与成都久易之间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问题,针对《决定书》中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制定了整改计划。公司通过本次整改,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让公司能够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二)监管函

1、2014年6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4】第86号),指出公司存在就与成都久易之间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批程序的问题,被责令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审批程序

收到上述监管函后,公司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并认真分析监管函中提出的公司与成都久易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问题,公司对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等要求,积极采取了整改措施,强化相关人员的内部问责,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改进公司财务管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以此为戒,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加强信息披露质量,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2、2017年9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56号),指出公司因独立董事王广基任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制药”,证券代码:600812)独立董事,导致华北制药为公司关联法人。为此,公司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被责令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

公司高度重视监管函提到的问题,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部门员工,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学习,切实提高工作业务水平,认真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充分。

(三)关注函

对于上述关注函,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进行了回复。

(四)问询函

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问询函具体列示如下:

对于上述问询函,公司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进行了回复或落实。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9-069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全额认购配股可配售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伦药业”)于2019年7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刘革新先生出具的《关于全额认购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可配售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将根据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按照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本人可配售的所有股份。

2、本人承诺若公司本次配股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配股的其他监管规定,本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获配售的所有股份。

3、本人将在本次配股方案获得科伦药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履行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9-070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8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9年7月24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24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15:00至2019年7月24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18日。截至2019年7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如果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说明:

(1)上述议案中,第1至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至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上述议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议案2需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其代理人)逐项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7月19日、22日、2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科伦药业董事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科伦药业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610071

传真:028-86132515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7月23日上午12: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黄新、沈姗姗

联系电话:028-82860678

传真电话:028-86132515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科伦药业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71

邮箱地址:kelun@kelun.com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422 投票简称:科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下列议案进行审议并按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