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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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9-07-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19-059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8月7日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子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公司子公司已于2019年7月11日赎回上述已到期理财产品,2019年7月11日收回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实际年化收益率为3.83%,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381,950.68元。

具体购买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子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将风险控制放在了首位,审慎投资,严格把关。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保持密切联系,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人民币26,60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19-060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销售合同总金额为245,463,094.00元

●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方可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最终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一、审议程序情况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禾望电气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或“甲方”)签订销售合同,合同已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相关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海上风电变流器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张传卫

注册资本:137,972.2378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经营风力发电主机装备及相关电力电子产品;风电工程技术及风力发电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业务;高技术绿色电池(含太阳能电池)、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关键设备及相关工程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业务;风电场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及运维服务;能源系统的开发;能源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储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电力需求侧管理、能效管理;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上述经营业务不涉及国家限制、禁止类、会计、审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张瑞先生

2、明阳智能为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电站投资运营及智能管理业务。

3、明阳智能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4、明阳智能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245,463,094.00元

2、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程序(交货、开票)进行结算

3、履行期限:最终交货日期以书面通知为准

4、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方可生效

6、合同签署时间:2019年7月12日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存在一定影响,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年度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将会根据双方约定的条件积极稳步推动上述合同的顺利完成,但是否能够如期实现尚存如下不确定性: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在履行期限内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见或无法预期的合同履行风险;因合同各方造成的未履约风险;其他可能出现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