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7月1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4

债券代码:113521 债券简称:科森转债

转股代码:191521 转股简称:科森转股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二级市场

购入的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瞿李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31,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向雪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363,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董事、副总经理吴惠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614,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鉴于“科森转债”截至2019年6月30日累计转股18,919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13,008,039股;2019年7月15日,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82,388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12,925,651股。前述减持主体持有股份数、拟减持股份数、已减持股份数所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相应调整。)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董事、总经理瞿李平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向雪梅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吴惠明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910,390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2%。其中,董事、总经理瞿李平先生拟减持462,3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向雪梅女士拟减持204,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董事、副总经理吴惠明先生拟减持243,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二级市场购入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2019年7月17日,董事、总经理瞿李平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462,3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向雪梅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04,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董事、副总经理吴惠明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243,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上述三人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减持后,瞿李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向雪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1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吴惠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公司已于2019年7月15日将瞿李平、向雪梅、吴惠明分别持有的17,005股、23,307股、19,128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毕,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7/18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3

债券代码:113521 债券简称:科森转债

转股代码:191521 转股简称:科森转股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森科技”)于2018年12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科森科技东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科森”)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2019年7月16日,东台科森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交行苏州分行”)签订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黄金挂钩)产品协议》,合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认购了该行发行的定期型结构性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的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9,500.00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黄金挂钩)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2

债券代码:113521 债券简称:科森转债

转股代码:191521 转股简称:科森转股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6日、2019年5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正在积极推进过程中,尚未完成设立和购买本公司股票工作。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设立并完成股票购买,若员工认购资金量较低,或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尚未成立并完成股票购买,则可能存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3626 证券简称:科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1

债券代码:113521 债券简称:科森转债

转股代码:191521 转股简称:科森转股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时

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森科技”)董事、副总经理李进先生于2019年7月16日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因误操作而导致短线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二级市场购入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2019年7月16日,李进先生按照减持计划规定,减持公司股份,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由于操作失误,李进先生将“卖出”指令误操作成“买入”指令,买入公司股票20,000股,买入价格为8.82元/股。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经公司核查,该笔短线交易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 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李进先生于2019年7月16日误操作买入公司股份20,000股,成交金额为176,386.00元,以当日的最高卖出价8.92元/股作为参考,计算所得收益为20,000股×8.92元/股-176,386.00元,即2,014.00元。上述所得收益2,014.00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将全数上交公司所有。

2、李进先生因本次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重视并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3、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