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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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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9-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2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17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17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9年7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副董事长李晓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许铭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9,代表股份数量537,773,4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564%。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数量515,868,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37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数量21,904,8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92%。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1人,代表股份数量78,905,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0%。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4)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12)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关联股东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Sherry Lee、Jerry Yang Li、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0,848,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379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6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18)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及投入方式

关联股东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Sherry Lee、Jerry Yang Li、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0,848,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379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6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19)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20)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21)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22)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Sherry Lee、Jerry Yang Li、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0,848,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379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6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Sherry Lee、Jerry Yang Li、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0,848,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379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62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7,268,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061%;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9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400,6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3599%;反对505,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6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恩捷对无锡恩捷增资暨投资无锡恩捷新材料产业基地第二期锂电池隔膜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7,773,4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905,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6,596,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7812%;反对1,176,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21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7,728,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5086%;反对1,176,7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49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6,807,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8204%;反对966,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179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7,939,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7756%;反对966,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2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含)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Sherry Lee、Jerry Yang Li、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1,353,5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78,905,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上海)律师事务所金诗晟、王隽然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