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代销机构申购起点金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服务投资者,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经与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信基金、苏宁基金、蚂蚁基金、陆基金、利得基金、肯特瑞基金、和耕传承基金和蛋卷基金”)协商一致,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7月19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上述代销机构的申购起点金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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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调整内容
自2019年7月19日起,投资者通过植信基金、苏宁基金、蚂蚁基金、陆基金、利得基金、肯特瑞基金、和耕传承基金和蛋卷基金等代销机构申购上述基金,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不含定投)调整为100元,无级差。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zhixin-inv.com
联系电话:400-680-2123
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snjijin.com
联系电话:95177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antfortune.com
联系电话:95188
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lufunds.com
联系电话:400-821-9031
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a.leadfund.com.cn
联系电话:400-067-6266
6、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fund.jd.com
联系电话:95118、400-098-8511
7、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hgcpb.com
联系电话:4000-555-671
8、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联系电话:400-159-9288
9、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cfund108.com
联系电话:4009-108-108
风险提示:基金投资有风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上述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投资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基金。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
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9年7月19日
一、重要提示
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346号《关于准予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及机构部函[2017]1167号《关于同意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19,244,389.3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58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2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19,347,198.32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2,808.9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大会于2019年5月27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发布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从2019年5月29日起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清算期为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5日,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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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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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金运作情况
1、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346号《关于准予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及机构部函[2017]1167号《关于同意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19,244,389.3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58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6月2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19,347,198.32份,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02,808.9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等)、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自2017年6月21日至2019年5月28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正常运作。
2、清算原因
根据《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大会于2019年5月27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发布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2019年5月29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从2019 年05月29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2019年5月29日至2019年6月5日。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四、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9年5月28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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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清算情况
在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 备付金、保证金、应收款和其他资产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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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应收利息不含应收债券利息、应收资产证券化利息和应收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
(2) 金融资产处置情况
注:无。
3、负债清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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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清算期的清算损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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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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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期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备付金、保证金等产生的应收利息归份额持有人所有。于清算划款日前一日的应收利息余额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垫付资金及其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鹏华量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2019年7月19日
关于鹏华直销客户通过“A+钱包”移动客户端发起“A+钱包”
余额申购旗下部分基金实行0.1折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本公司直销客户在“A+钱包” 移动客户端发起A+钱包余额申购(不含定期定期申购)下述适用基金的,实行费率0.1折优惠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活动期间,通过本公司“A+钱包”移动客户端发起A+钱包余额申购(不含定期定期申购)本公司下述适用基金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优惠活动时间为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10月18日,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以本公司最新公告为准。
三、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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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优惠活动内容
1、通过本公司“A+钱包”移动客户端发起A+钱包余额申购(不含定期定期申购)上述适用基金,申购费率实行 0.1折优惠;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A+钱包对接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资金存入A+钱包即代表申购鹏华安盈宝货币市场基金(000905)。
3、活动结束后上述优惠费率将恢复至本次活动前的费率。
4、本公司可对上述业务规则、申购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7月 1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07月19日起,本公司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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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站:bank.pingan.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9日
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环保B级;交易代码:15023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19年07月17日,环保B级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49元,相对于当日0.470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38.09%。截止2019年07月18日,环保B级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675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环保B级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环保B级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环保B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环保分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分级,场内代码:160634)净值和鹏华环保A级份额(场内简称:环保A级,场内代码:15023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环保B级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环保B级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环保B级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