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3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2019年5月17日,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领泰基石”)出具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详见2019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为使投资者更充分地掌握相关信息,领泰基石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详见2019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二、要约收购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7月18日收到领泰基石出具的《关于要约收购事宜进展情况的函》,告知公司:“截至本函出具之日,因本次要约收购相关文件尚未准备完毕,故无法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披露之日起60日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截至目前,本次要约收购各项工作正常推进,《要约收购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聘请的财务顾问、律师等中介机构正在开展相关核查工作。本企业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要约收购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部分要约收购尚未生效,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公司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将根据《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引》规定, 每30日发布一次情况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领泰基石出具的《关于要约收购事宜进展情况的函》。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精制 公告编号:2019-050
债券代码:112227 债券简称:14利源债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吉调查字201900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9年2月19日、3月19日、4月20日、5月20日、6月19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6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瑞的通知,获悉吴瑞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且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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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部分股份于2019年7月17日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相关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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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部分股份于2019年7月18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解除质押相关登记手续。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瑞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7,925,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本次质押股份2,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本次解除质押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部分股份后,吴瑞女士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94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4.85%,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