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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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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临2019- 038号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上半年,国内经济波动,海外商业环境不确定性风险快速上升,市场需求面临经济和政治的双重影响。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推进规模增长的同时兼顾效益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2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6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1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7%。公司2019年上半年毛利率为46.33%,比上年同期提高1.83个百分点。

(1)研发投入继续保持,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公司在传统安防业务相关的技术和产品方面保持研发投入的同时,加快AI Cloud云边融合计算架构、物信融合数据架构持续落地,实现智能物联网与信息网之间的数据交互,夯实在深度学习、大数据、智能物联网、数据应用等领域的发展基础,在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上持续引领市场。

(2)业务架构优化重组,实现高效资源配置

公司优化重组的PBG(公共服务事业群)、EBG(企事业事业群)、SMBG(中小企业事业群)三大业务群有效协同内部资源,根据客户差异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同时,各分公司向省级业务中心转型,将销售、研发、技术资源前移,提升区域市场的综合营销力,与总部实现差异化协同,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高效配置。

(3)全球市场稳中求进,积极应对商业环境变化

公司继续夯实海外渠道,加强本地运营和服务的能力建设,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根据各地区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做业务调整,密切关注商业环境不确定性风险快速上升的地区,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以保障业务的稳定发展。

(4)创新业务有序运营,打造目标市场新格局

公司萤石业务、机器人业务持续盈利,汽车电子、存储业务等其他创新业务快速成长,逐渐成为公司长期发展的新动能。

(5)管理变革持续推进,提升组织运行效率

公司持续投入资源,加强管理体系建设,营造平等开放、公开透明的氛围,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不断提升组织运行效率。同时,加强人力资源建设,秉持“以人为本、共同成长”的用人理念,实现公司与员工的互利共赢。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1〉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7.会计政策变更。

〈2〉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合并报表范围变动具体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宗年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9-036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9年7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9年半年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9年7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9-037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9年7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惠芳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报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9-039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2019年7月1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规定,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1、 变更原因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3、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执行相关会计政策。

4、 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政策,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