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林平涛、许巧婵、林长浩和林长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和林长春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4,250,0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7%。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和林长春先生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7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和林长春先生未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任何变化。
截止目前,林平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0,454,7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5%,许巧婵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6,938,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林长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8,194,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6%,林长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445,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和林长春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票价格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林平涛先生、许巧婵女士、林长浩先生和林长春先生在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等敏感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4、按照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后,林平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2,354,7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8%,许巧婵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6,938,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林长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8,645,7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7%,林长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764,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2%,林长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445,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五人共持有公司股份336,149,24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5.93%,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