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9-063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9年7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9年7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韩旭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89,546,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596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88,507,8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5278%;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7人,代表股份1,03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91%;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2,054,9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36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9,536,907 股,反对9,800股,弃权1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478%、0.00517%、0.0000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45,010股,反对9,800股,弃权100股, 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82%、0.4769%、0.0049%。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会议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