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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19-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公告编号:2019-014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利科技”)于2019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19年7月17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9年7月2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元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共计34,9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重庆元利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为34,9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一)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JGCK—CQYL201903);

(二)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JGCK—CQYL201901);

(三)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签订的《结构性存款协议》(协议编号:JGCK—CGYL201902);

特此公告。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217证券简称:元利科技公告编号:2019-015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利科技”)于2019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19年7月17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一、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19年7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元利”)使用部分自有资金13,000万元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发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及子公司与兴业银行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向各金融机构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与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有效开展及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总额为13,000万元,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一)《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

(二)《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

(三)《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5000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