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金鸿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违约处置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9-066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金鸿债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金鸿债”及“16中油金鸿MTN001”违约处置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1.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公司”或“本公司”)发行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金鸿债”或“本次债券”)债券金额8亿元,为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首日、起息日为2015年8月27日,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8年8月27日。
2018年8月27日,因资金周转困难,公司未能支付“15 金鸿债”已登记回售债券的本金394,374,600.00元,以及应支付的债券利息 40,000,000.00元,合计金额为434,374,600.00元。
为解决“15 金鸿债”兑付问题,公司已于2018年11月提出相关债务清偿方案及担保质押方案,并分别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在“15 金鸿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获得表决通过;绝大部分“15 金鸿债”持有人已与公司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或《债务和解协议》,分别与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分别与公司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时,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
2018年12月29日,公司已自行向全部债券持有人支付自2017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26日期间的利息款,付息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000万元。相关表决审议情况、协议签署情况、股权质押及付息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
2. 根据公司2019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时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2019年1月16日披露的《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时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截至兑付日营业终了,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将“16中油金鸿MTN001”兑付资金按时足额划至托管机构,已构成实质违约。
为解决“16中油金鸿MTN001”兑付问题,公司已于2019年1月提出相关债务清偿方案及担保质押方案,并分别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在“16中油金鸿MTN001”中票持有人会议获得表决通过;持有“16中油金鸿MTN001”的全部持有人已与公司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或《债务和解协议》,分别与公司控股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分别与公司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公司签署了《保证合同》。同时,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
公司股东新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为公司偿还“16中油金鸿MTN001”的本金及相应利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制的中油金鸿华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华北”)的50%的股权(对应6.9亿元注册资本)已对“16中油金鸿MTN001”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向全部中票持有人支付了剩余利息款,付息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000万元。
二、债务偿还进展情况
(一)第一期资金偿付的情况
公司第一期偿债资金来源于资产处置,截止目前为止,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已经就资产估值、交易结构、付款条件、付款时间等方面已经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相关备忘录。
由于此次资产出售的事项,已经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公司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财务顾问、法律、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截止目前上述相关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 待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即可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公司承诺积极加快推动资产处置事宜,筹备资金,力争在短时间内完成相应的资金偿付。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