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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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9-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7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某媒体发布名为《航锦科技易主背后:实控人被“爆料”举债买入自家股票》的文章。针对上述报道,经向实际控制人确认和公司核查,文章存在不实表述。为了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现作出澄清说明。

一、传闻情况

2019年7月29日晚,华夏时报发布名为《航锦科技易主背后:实控人被“爆料”举债买入自家股票》的文章,报道称,公司实控人卫洪江先生举债买入公司股票,涉嫌内幕交易,并由公司进行担保。

经向实际控制人确认和公司核查,文章存在不实表述。为了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现作出澄清说明。

二、澄清说明

经向实际控制人确认和公司核查,公司澄清如下:

1、2019年4月下旬,实际控制人卫洪江先生曾与某投资机构(报道中所称“王涛”)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合作协议,主要内容为:卫洪江先生以自有资金出资本金,并由某投资公司提供一部分借款,双方进行投资合作,用于二级市场股票交易,合同主要条款与报道有关表述基本一致。但因此后未有满意的交易时机,上述合作未实质性开展。

实际控制人卫洪江先生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指定的账户与该投资机构、该投资机构控制的或指定的账户从未有资金往来,卫洪江先生本人、本人控制的公司或指定人员从未向该投资机构、该投资机构控制的公司或指定人员下达过交易指令,也未控制该投资机构的账户进行证券交易,不存在报道所称某投资机构提供资金和账户,由卫洪江或指定人员来具体操作股票的情形。

卫洪江先生自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来,其本人及其近亲属从未交易过公司(000818.SZ)证券,也未指定相关人员交易公司证券,不存在报道所称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况,也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未向实际控制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存在报道所称“上市公司作兜底”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已按照《公司章程》、《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审批流程并及时公告。

3、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进行公告,不存在报道所称发布利好,配合实际控制人建仓的情形。

三、其他提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