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1号])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方式、回拨机制及锁定期设置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定价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规模具有不确定性,招股意向书中载明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定价及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的任何形式或程度的指引。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
2、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中金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并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投资者在2019年8月1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8月12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的价格将不高于剔除无效报价后,网下投资者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全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申报价格的加权平均值及中位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
5、初步询价结束后,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申购时间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的申报,剔除的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6、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中,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锁定期具体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7、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8、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9、根据《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及相关安排,公司将不向《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发行人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关连人士”)配售发行人本次A股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9年8月1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8月1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承销团包销。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具体中止条款请见“十一、中止发行情况”。
12、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13、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七、回拨机制”。
14、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联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发行的报价和申购。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在行业为“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2019年7月30日,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H股收盘价为2.23港元/股。
本次发行定价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发行规模具有不确定性,招股意向书中载明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定价及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的任何形式或程度的指引。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规模(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则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
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发行机制的重大变化及相关风险。
重要提示
1、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49,861,1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38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中国广核”,股票代码为“003816”,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发行人拟在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并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3、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049,861,100股,发行股数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4、本次发行将进行管理层网下现场路演推介及网上路演。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于2019年8月9日(T-1日)组织安排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19年8月8日(T-2日)刊登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网上路演公告》。
5、联席主承销商已根据《管理办法》《业务规范》等相关要求制定了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三、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与核查程序”。只有符合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网下投资者资格要求的投资者方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不符合相关标准而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须自行承担一切由该行为引发的后果。联席主承销商将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中将其设定为无效,并在《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提请投资者注意,联席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询价及配售前对网下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并要求网下投资者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函和证明材料。如网下投资者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其参与初步询价及配售。
6、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为2019年8月6日(T-4日),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及查询的时间为上述交易日的9:30-15:00。网下投资者应在上述时间内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提交申报价格和拟申报数量。
7、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能再参与网上申购。
8、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本公告“五、定价及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的相关安排确定发行价格和可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发行公告》中详细披露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关联方核查情况以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的名单等信息。
9、本次网下申购的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T日)的9:30-15:00。《发行公告》中公布的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申购价格为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须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拟申购量。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T日)的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2019年8月12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10、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见本公告“七、回拨机制”。
11、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原则请见本公告“八、网下配售原则及方式”。
12、2019年8月14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3、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请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联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4、本次发行网下投资者需于2019年8月2日(T-6日)中午12:00前,通过中金公司IPO网下投资者核查系统(http://ipo.cicc.com.cn/)向联席主承销商提交网下投资者资格核查材料。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9年7月31日(T-8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全文,《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摘要》”)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5,049,861,100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4、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中,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锁定期具体安排详见“二、战略配售”。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5、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本次发行重要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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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为本次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3)若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本次发行申购日将顺延三周;
(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战略配售
(一)选择标准
本次发行中,战略投资者的选择在充分考虑投资者资质等因素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中央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2、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主要投资策略包括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且以封闭方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
(二)配售条件
参加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需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者认股协议》,战略投资者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申购,并承诺接受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具体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19年8月14日(T+2日)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三)锁定期限
战略投资者获配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部分投资者可自愿延长其全部股份锁定期至36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网下投资者的资格条件与核查程序
(一)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证券投资经验。机构投资者应当依法设立、持续经营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达到两年(含)以上;个人投资者从事证券交易的时间应当达到五年(含)以上。经行政许可从事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的机构投资者可不受上述限制。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