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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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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担保合同公告

2019-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2019-028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担保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贵州红星发展大龙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龙锰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大龙锰业提供项目贷款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伍仟伍佰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已实际为大龙锰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于2019年7月30日签署了《保证合同》。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龙锰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下称贵阳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5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由公司为大龙锰业该笔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并于2019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公告》(临2019-027)。

2019年7月30日,公司与贵阳光大银行就前述担保事宜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贵云岩单笔贷款(保)2019009号}。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保证人: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2、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类型

银行项目贷款担保。

4、担保期限

自大龙锰业与贵阳光大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约定的大龙锰业履行《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两年。

5、担保金额

人民币5,500万元(伍仟伍佰万元)。

6、被担保的主债权

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大龙锰业和贵阳光大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担保的主债权币种和金额分别为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

7、担保范围

大龙锰业在《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项下应向贵阳光大银行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8、担保的性质和效力

《保证合同》所设立的担保独立于贵阳光大银行为被担保债务所取得的任何其他担保。贵阳光大银行行使《保证合同》项下的权利前无需首先执行其持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无论是物的担保还是人的担保),也无需首先向大龙锰业或其他任何第三人采取任何其他救济措施。

9、违约处理

贵阳光大银行行使在《固定资产暨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及《保证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要求公司按照《保证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行使就被担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10、争议解决

在履行《保证合同》中发生的或与《保证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向贵阳光大银行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合同的生效

《保证合同》自公司和贵阳光大银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共计人民币24,778.75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500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4%和12.16%。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

报备文件:

《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