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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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佳亮、徐晓峰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9-07-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2

债券代码:128038 债券简称:利欧转债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佳亮、徐晓峰业绩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共涉及两名股东,回购注销股份数量共计3,821,856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574%。其中,徐佳亮应注销补偿股份数量2,675,298股,徐晓峰应注销补偿股份数量1,146,558股。徐佳亮、徐晓峰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为限售股。

2、本次业绩补偿股份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已于2019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一、本次业绩补偿具体方案

2015年12月7日,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迹象信息、徐佳亮、徐晓峰签订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徐佳亮、徐晓峰、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补偿协议》”),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利润补偿具体事项进行了如下约定:

徐佳亮、徐晓峰、迹象信息承诺标的公司于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应实现的年度经审核税后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人民币5,800万元、7,540万元、9,802万元,即“承诺净利润”。

“承诺净利润”均指标的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

盈利差异的补偿: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如果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任一会计年度的当年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未能达到当年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则利欧股份应在该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披露之日起十(10)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原股东关于标的公司在该年度实际净利润累计数小于承诺净利润累计数的事实,并要求原股东进行补偿。具体补偿顺位如下:

① 应首先由徐佳亮、徐晓峰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予以补偿,徐佳亮、徐晓峰就应补偿金额总额按照其各自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对价比例予以分配;

② 在依照前款约定徐佳亮、徐晓峰名下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全额补偿的,由徐佳亮、徐晓峰以现金方式补偿,徐佳亮、徐晓峰就应补偿金额总额按照其各自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现金对价比例予以分配,徐佳亮、徐晓峰就上述补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③ 在利欧股份发出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日内,徐佳亮、徐晓峰未足额补偿的,就尚未补偿的部分由迹象信息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予以补偿;

④ 如依照前款约定仍未足额补偿的,由迹象信息以现金方式按照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现金对价(即人民币25,510,009元)为限予以补偿;

⑤ 如依照上述约定仍未能足额补偿的,则由徐佳亮、徐晓峰以现金方式予以补偿,且徐佳亮、徐晓峰就上述补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股份补偿数额和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总价格-已补偿金额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当年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的发行价格

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已补偿股份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的发行价格

在计算任一会计年度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或应补偿金额时,若当年应补偿股份数或应补偿金额小于零,则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及金额不冲回。股份及现金补偿的顺位适用《智趣广告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

补偿股份数量的调整:

如果利润补偿期内利欧股份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而导致原股东持有的利欧股份之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应补偿股份数调整为:当年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利欧股份在利润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的部分原股东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

利润补偿方式具体如下:

① 股份补偿方式首先采用股份回购注销方案,即由利欧股份回购原股东所持有的等同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的利欧股份部分股份,该部分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利欧股份应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后四十(4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原股东应补偿的股份并注销的相关方案。

② 若利欧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股份回购议案,利欧股份将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定向回购当年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且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利欧股份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十(10)个工作日内将股份回购数量书面通知原股东。原股东有义务协助利欧股份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

③ 若股东大会未能审议通过该股份回购议案,则利欧股份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十(1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原股东实施股份赠送方案,并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三十(30)日内,授权利欧股份董事会按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告股权登记日,将等同于上述应补偿数量的股份赠送给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其他股东(指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上除原股东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上市公司扣除原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数后的股本数量的比例获赠股份。

二、本次触发业绩补偿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天健审〔2018〕8225号《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2017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趣广告”)2017年度实现审核税后净利润36,689,479.02元,与业绩承诺7,540万元相差38,710,520.98元,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未达盈利预测的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18-117)。

三、本次业绩补偿事项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1月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

公司2019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4月2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份补偿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3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份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四、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

根据《补偿协议》规定,2017年度补偿情况具体如下:

2017年应补偿金额=(58,000,000+75,400,000-32,239,594.87-36,689,479.02)/(58,000,000+75,400,000+98,020,000)*754,000,000-83,931,144.53=126,124,504.45元

2017年应补偿股份数=126,124,504.45/16.17= 7,799,908股

根据《补偿协议》,应首先由徐佳亮、徐晓峰以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予以补偿,徐佳亮、徐晓峰就应补偿金额总额按照其各自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对价比例予以分配。则徐佳亮和徐晓峰本次分别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为5,459,936股和2,339,972股。

2016年度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

根据《补偿协议》,如果利润补偿期内利欧股份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股而导致原股东持有的利欧股份之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应补偿股份数作相应调整。徐佳亮和徐晓峰2017年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后)分别为19,109,776股和8,189,902股。

2016年度智趣广告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徐佳亮已注销补偿股份数量12,716,841股,徐晓峰已注销补偿股份数量5,450,074股;另外,2017年,徐佳亮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5,395,737股、徐晓峰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6,598,172股赠送给公司其他股东。徐佳亮和徐晓峰剩余股份数分别为2,675,298股和1,146,558股。

同时,根据《补偿协议》,“若利欧股份在利润补偿期间实施现金分红的,现金分红的部分原股东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股份数量”。则徐佳亮和徐晓峰应将对应现金分红的部分应相应返还至利欧股份指定账户内。其中,徐佳亮应返还现金分红的金额为2,675,298*0.037/3.5+2,675,298*0.011=57,710.00元(含2016年度现金分红每股0.037元、2017年度现金分红每股0.011元);徐晓峰应返还现金分红的金额为24,732.89元(计算方法同上,含2016年度现金分红每股0.037元、2017年度现金分红每股0.011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徐佳亮和徐晓峰应返还的上述现金分红。

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徐佳亮、徐晓峰名下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全额补偿的,由徐佳亮、徐晓峰以现金方式补偿,徐佳亮、徐晓峰就应补偿金额总额按照其各自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现金对价比例予以分配。在利欧股份发出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日内,徐佳亮、徐晓峰未足额补偿的,就尚未补偿的部分由迹象信息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予以补偿;如依照前款约定仍未足额补偿的,由迹象信息以现金方式按照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现金对价(即人民币25,510,009元)为限予以补偿;如依照上述约定仍未足额补偿的,则由徐佳亮、徐晓峰以现金方式予以补偿,且徐佳亮、徐晓峰就上述补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19年1月7日向徐佳亮、徐晓峰发出《关于要求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函》,提出补偿要求的书面通知。徐佳亮、徐晓峰于2019年1月8日向公司发来《〈关于要求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函〉之回复函》:“鉴于我方目前经济情况困难,名下也无任何可处置财产,故无力履行现金补偿义务”。

因此,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鉴于徐佳亮、徐晓峰名下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完成全额补偿,而在公司发出要求补偿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日内,徐佳亮、徐晓峰仍未履行现金补偿义务,故尚未补偿的部分应由迹象信息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予以补偿。迹象信息应补偿股份数为23,477,822股。

同时,迹象信息将对应现金分红506,450.16元(含2016年度现金分红每股0.037元、2017年度现金分红每股0.011元)应相应返还至利欧股份指定账户内。

关于迹象信息补偿的具体股份数量,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依据《补偿协议》约定的价格定向回购迹象信息2017年度应补偿的股份23,477,822股并予以注销。

2019年4月10日,公司函告迹象信息及其股东要求其履行补偿义务并返还对应的分红款,但对方一直未能依约履行。

根据《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第15.2条约定:“如果各方之间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各方应尽一切合理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该等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最终解决,仲裁地点为上海,仲裁语言为中文。”

受公司委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于2019年4月22日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了仲裁申请,仲裁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迹象信息)向申请人(利欧股份)交付23,477,822股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证券代码:002131,证券简称:利欧股份),并协助申请人办理前述股份的回购、注销事宜。(2)裁决如被申请人无法足额向申请人交付上述23,477,822股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则应将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折算现金补偿金支付给申请人。(现金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应付现金补偿金=原发行股份的发行价16.17元/股*交付不足部分的股份数/3.5)。(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返还上述23,477,822股股份对应的现金分红款人民币506,450.16元。(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用人民币300,000元。(5)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公司已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SDT20190357〈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2015.12.7)及〈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徐佳亮、徐晓峰、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协议〉(2015.12.7)争议仲裁案受理通知》((2019)沪贸仲字第05725号)。

截止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因此,本次公司回购注销的股份为徐佳亮、徐晓峰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3,821,856股。

(二)回购注销价格

根据《补偿协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交易对方徐佳亮、徐晓峰应补偿的股份3,821,856股并予以注销。其中,徐佳亮应注销补偿股份数量2,675,298股(回购金额0.7元),徐晓峰应注销补偿股份数量1,146,558股(回购金额0.3元)。

(三)减资公告及本次回购注销验资情况

2019年1月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发布了《减资公告》,自减资公告发布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异议。

2019年6月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19] 152号)。截止2019年5月31日,公司已向交易对方徐佳亮、徐晓峰支付股份回购款人民币1.00元。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82,599,159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478,777,303元。

(四)回购注销股份完成进展

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办理了上述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等股份已完成回购并注销。

五、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

注:上述表中的公司总股本(截止至2019年7月17日)含公司可转债转换成的公司股票。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注:对应2018年度每股收益是根据最新股本及追溯调整后的结果。

七、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影响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回购总价为1元,且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测算,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利欧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具体的计算过程如下:

P0=1.72元/股;A=1/3,821,856元/股;K=-3,821,856÷6,654,944,170=-0.057%;

P1=(1.72 +1/3,821,856×(-0.057%))÷(1-0.057%)

=1.72元/股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