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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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2019-08-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75

债券代码: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从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永泰集团”)获悉,永泰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7月31日,永泰集团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27,292,3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41%)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被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2019年7月31日,冻结终止日:冻结期限为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截至公告日,永泰集团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027,292,38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41%。本次轮候冻结后,永泰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被冻结股份累计数量为4,027,292,382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41%。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76

债券代码: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7月31日,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泰能源”)收到永泰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主席团会议纪要(2019年第2期,总第8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7月19日,永泰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召开主席团会议,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关于债务重组初步方案

债委会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和财务顾问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介绍了永泰集团及永泰能源债务重组初步建议方案,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实施债转股、债权延期、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等措施帮助企业降杠杆,结合非核心资产变现处置,调整企业资产负债率至合理水平,最大限度保障全体债权人权益。全体主席团成员原则同意该方案思路,近期加快推动各方沟通工作,进一步优化方案。

二、关于降低企业财务负担

为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主席团成员一致同意将永泰能源贷款利率降息至基准利率水平左右。

会议通过了永泰能源资金监管和中介机构费用支付的相关事项。

目前,债委会已开始与永泰能源主要债权人沟通,债务重组方案整体思路得到大多数已沟通债权人的认可。该重组方案实施后,将降低公司的负债规模和财务成本,提升公司业绩,调整公司资产负债率至合理水平,最大限度保障全体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司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74

债券代码: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后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充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有关规定,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或“公司”)因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违约事件发生,现就目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违约事件发生后,在各界理解、支持下,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努力确保生产经营稳定,未出现非正常停顿、歇业情况,2018年实现全年发电量334.72亿千瓦时,原煤产量976.61万吨。2019年以来,电力、煤炭等主业经营正常,公司所属14座在产矿井继续保持安全生产,煤矿效益稳定;4家电厂得益于电煤价格往下回调和电厂利用小时数提高,电厂效益有所提升。2019年一季度公司完成发电量86.01亿千瓦时,原煤产量214.88万吨。

公司重大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大亚湾项目目前处于验收阶段,水联运工作已于2019年3月底完成,4月25日公司已获得港口主管部门同意开展靠泊作业调试的批复意见,7月3日已获得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同意试运行经营批复意见,预计将于2019年9月初投入试运营。设计年产600万吨的陕西亿华海则滩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中。

二、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进展情况

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自2018年8月23日成立以来,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债权人开展救助帮扶措施,聘请中介机构进驻现场开展尽调工作,目前尽调工作已结束。债委会对公司价值基本认可,正抓紧制定一揽子解决的债务重组方案。公司将与债委会保持密切沟通,根据其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债委会于2019年3月22日发出纪要明确,在债务重组过渡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条件后,主席团建议各债委会成员按照基准利率水平降低企业财务风险,存量债券票息建议降至基准利率水平,在清偿原拖欠本息后建议免除相应罚息复利。公司根据该纪要精神,正积极推动债务展期、续贷以及存续债务的降息工作。

三、公司资产处置进展情况

为加快资产出售工作,公司通过对内设立总协调组和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及奖惩机制,对外积极拓宽交易渠道、广泛收集市场信息等手段,多举措推动资产处置进度。目前公司正对首批238亿元资产处置项目与各意向购买方进行深入沟通,其中:珠海东方金桥一期、二期基金3.5亿元已完成对外转让,华能延安电厂49%股权以4,526万元完成出售,江苏吉新电力有限公司60%股权以2,880万元完成出售,回笼资金已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经营所需资金。后续公司将继续强化资产处置力度,推进债务问题化解。

四、控股股东战略重组进展情况

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与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集团”)在签署《战略重组合作意向协议》后,京能集团经履行内部决策程序,选聘审计、评估、法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于2018年9月下旬进场,对包括永泰能源在内的永泰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开展现场尽调工作,2018年11月末现场工作全部结束。京能集团正根据尽调结果制定战略重组方案,并结合重组方案与债委会进行沟通。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根据战略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债务融资工具处置进展情况

公司将继续通过稳定企业生产经营、加快资产处置、积极参与永泰集团战略重组等多种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在债委会及监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共同化解债务风险,从根本上保障债权人权益。

同时,公司将保持与投资者及相关中介机构的密切沟通,做好后续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处置工作,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各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定向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充分、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