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人民币份额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8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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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全球高收益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在所有销售机构及直销网点自2019年8月5日起,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设置为人民币3,000万元,如某笔申请将导致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不含3,0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该笔申请。
(2)在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赎回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调整本基金上述业务限制,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参加平安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平安银行申购本公司下述适用基金的投资者。
二、 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开始时间自2019年8月1日起,活动结束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 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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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申购本公司上述适用基金的,可享受申购费率5折优惠。固定申购费率不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平安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平安银行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
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平安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网站:bank.pingan.com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
网站: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8月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08月02日起,本公司增加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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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公司网站:www.hazq.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2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
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9年08月02日起,本公司增加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渠道办理下述基金的开户、交易等基金相关业务。具体基金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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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基金的具体业务规则、费率及相关重要事项等详见本公司发布的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公告。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77
公司网站:www.ccnew.com
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788-999或400-6788-533
网址: www.ph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2日
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酒B;交易代码:150230)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19年07月31日,酒B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453元,相对于当日1.171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24.08%。截止2019年08月01日,酒B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445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酒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酒B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酒B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鹏华酒分级份额(场内简称:酒分级,场内代码:160632)净值和鹏华酒A份额(场内简称:酒A,场内代码:150229)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酒B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酒B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酒B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