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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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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9-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公司股东北京合力万通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曹进(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关明广(公司副总裁)计划在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分别为不超过6,837,327股、861,409股和915,472股。

2019年8月1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上述股东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上述股东均未减持公司股份。上述各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1、北京合力万通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3,674,6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

2、曹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33,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因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条件未达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要求,公司已于2019年6月19日回购注销了曹进先生所持112,359股限制性股票);

3、关明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00,0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因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条件未达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要求,公司已于2019年6月19日回购注销了关明广先生所持61,797股限制性股票)。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5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18年10月26日公司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177)。

2018年11月27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89);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4日、2019年1月3日、2019年2月2日、2019年3月5日、2019年4月3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并于2019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将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延长至2019年10月26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18年10月26日起至2019年10月26日止,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决定将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于次日披露了《关于明确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以上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数量累计15,34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17%,其中最高成交价为7.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4元/股,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95,241,284.0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自2018年11月27日(首次回购)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于2019年3月28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一季度业绩预告,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在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个交易日内,公司未开展股票回购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关于回购股份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自2018年11月27日(首次回购)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346,800股,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成交量之和20,463.18万股的25%,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关于回购股份数量的相关规定;

3、公司回购股份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