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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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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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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公司各时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0MW风电转子房生产建设项目”和“3.0MW、6.0MW风电定子段生产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067.5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验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的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19年6月30日,共计5,062.76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浦发银行募集资金专户92040078801500000047理财已全部到期转回,浦发银行募集资金专户92040078801700000046理财尚有定期存款2,000万元未到期。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8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涉及基建施工,规划设计,招投标事项周期较长,审批流程较为复杂,受相关工作滞后的影响,相应的配套项目尚未完工。其次,为继续保持公司技术、工艺的先进性,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对生产工艺和设备选型进行优化,主要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及调试周期相对较长。鉴于以上原因,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后至2019年12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 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风塔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的投资,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8,307.55 万元(包含未到期理财本金)及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和活期利息用于新项目“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的建设。

新募投项目由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实施地点为江苏省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新募投项目预计因生产成本降低而产生的间接收入 2,251.30 万元(不含税价),年新增利润总额 1,217.70 万元。新募投项目的总投资为 11,977.5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1,792.90万元,流动资金为1,846.00万元。

2、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原因

“风塔生产建设项目”的规划与开发目标是 2016年经过调研确定的,经过 2 年多的时间,下游客户产品开发进度及产品需求发生变化,风塔项目面临短期推进缓慢的风险,若仍按照原有的规划来实施,可能面临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下降、投资回报周期加长的风险。因此,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将原募投项目变更为“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3、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2018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2018年10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

五、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7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1-6月)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9年1-6月)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0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26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阴市镇澄路2608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26日

至2019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9 年8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

会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

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

见附件 1)、授权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具体登记办法如下:

(一)现场登记

1、登记时间:2019 年8 月 21 日,9:00-15:00

2、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信函或传真登记

1、联系地址: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邮编:214441)

2、联系传真:0510-86605508

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江阴市镇澄路 2608 号

3、联系电话:0510-86605508

4、联系人:袁建军、巫健松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备查文件:《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