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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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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9-03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面对国际大经济体间的复杂博弈形势,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不确定因素增多。而在国内,总体来看上半年经济运行稳中有降、温和放缓,但仍符合预期,且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有所增加,未来具有较大潜力。报告期,由于消费者需求持续走低,以及国六标准的提前实施、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多方位政策的影响,整体汽车市场不容乐观,新能源车市增速也初露回落。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在2019年1-6月份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1,213.2万辆和1,232.3万辆,同比下降13.7%和12.4%。

报告期,受汽车行业大环境的影响,公司营业收入短时间内受到一定影响,实现营业收入16.52亿元,同比下降6.65%。虽然上半年经营情况受大环境有所影响,但公司从前线销售至后方生产、采购、物流等各部门开展全方位变革,全面支持保障销售工作,以全新的管理营销模式积极应对市场的风险。公司各销售战区梳理全线客户群,加速扩充产品线,提升产品销量,尽可能降低整体行业萎靡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与全球各大整车厂的紧密合作,加快材料认证进程,新增6款材料获得Daimler Benz认证,累计共19款材料进入全球采购清单;累计有17款材料进入BMW的GS93016宝马集团标准材料平台;累计共80款材料通过认证进入福特全球采购清单。

报告期,受地缘政治风险因素和OPEC减产计划的影响,国际原油价格一季度有所上涨,二季度开始出现下行趋势。而根据化工在线发布的中国化工产品价格指数CCPI显示2019年1-4月化工品价格整体相对平稳,5-6月受新一轮关税冲击等因素影响环比有一定幅度下跌。另中塑在线中国塑料城PP指数显示,2019年6月30日PP指数为854点,较去年同期PP指数887点下降3.72%,相较年初也略有下降,保持了去年10月份以来的下行趋势。受此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成本有所放缓,对公司利润带来积极影响。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净利润5,979.44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2.10%,但相比2018年下半年利润情况有明显改善。上半年公司综合毛利率19.21%,与去年同期保持平稳,但相比2018年下半年增长5.01个百分点,公司整体利润情况已有明显改善。同时,控股子公司浙江燕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利用现货和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实现期现结合,积极规避贸易风险。

报告期,公司紧跟汽车行业发展趋势,牢牢抓住汽车行业“节能、环保”两大主线,持续为客户提供“PRET高性能复合材料 + Wellman Ecolon 绿色环保材料”的“双品牌、双引擎”的材料解决方案,重点关注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以及新能源汽车外附件等新兴领域的专用阻燃材料,依托于公司先进的低散发、低VOC技术,打造了一系列兼具高性能、低散发、高耐候多重特点的新型阻燃材料,广泛应用于新能源电池系统、接插件系统、内饰系统及充电桩系统。同时,公司主动布局其他材料领域,不断加强对以气凝胶复合材料及其应用产业为核心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高观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以特种工程材料为核心的控股子公司上海普利特伴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扶持,以期利用上市公司的自身优势,扩大业务范围,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积极推动。

报告期,公司与外部企业合伙人共同成立北京君同盛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及投资管理业务,普利特认缴1,05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0%。北京君同盛世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未来主要投资方向是货车ETC业务,核心目标定位为货车用户金融赋能、为经销商销售引流,目标成为行业领先的货车ETC业务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引领行业趋势,助力智能出行。本次投资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部署,通过合资、合作形式,引入合作方的成熟投资管理实践与市场等业务资源,与公司资本市场优势相结合,为公司的长远发展作出的决策。合资公司开展业务属于初创阶段,后续发展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投资存在一定的管理和经营风险。公司将利用管理经验和自身优势,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使此次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报告期,公司控股股东周文先生于2019年3月14日公告,拟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的股份。公司董事周武先生于2019年3月20日公告,拟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27%的股份。截至目前,周文先生与周武先生均未减持任何股份。

报告期,公司在申请专利167项,其中在申请发明专利166项,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1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149项授权专利,其中美国专利2项,中国专利147项,其中授权发明专利144项(1项PCT专利),实用新型专利3项; 1件软件著作登记证书。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2017 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上4 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本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请参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五)9. 金融工具。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详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五)2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3)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文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19-035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8月15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本次董事会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周文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周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周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确定了四个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文, 委员:李宏、尚志强、吴星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尚志强, 委员:周文、李宏、吴星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赵世君, 委员:吴星宇、周武;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吴星宇, 委员:赵世君、周武、蔡青。

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周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5、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储民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电子信箱:chumh@pret.com.cn;

电话:021-69210096;

传真:021-51685255。

6、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周武先生、李宏先生、储民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7、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储民宏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上述董事长、副董事长、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管的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自2019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4日。上述董事的简历详见于2019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聘任的高管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丁巧生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2019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4日。丁巧生先生简历见附件。

9、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杨帆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2019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4日。杨帆先生简历见附件。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电子信箱:yangfan@pret.com.cn;

电话:021-69210096;

传真:021-51685255。

10、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半年度报告中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1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00 万元。

本议案属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5日

附件:简历

董事长、总经理:

周文:简历详见于2019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周武:简历详见于2019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

李宏:简历详见于2019年7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储民宏: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承销保荐分公司执行董事,鲁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普利特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储民宏先生于2016年1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储民宏先生持有公司5,200股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内部审计负责人:

丁巧生:男,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2001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工程项目部经理、人事行政主管、总裁办公室主任、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集团质保部经理,曾任公司董事、监事、工会主席。现任集团党工团建设及监察高级经理。

丁巧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

杨帆:男,1991年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3月加入公司,就职于证券投资部。杨帆先生于2018年4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杨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19-036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19年8月15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张鹰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见附件),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自2019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4日。

2、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3、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8月15日

附件:简历

监事会主席:

张鹰: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虹口区第九届党代表。荣获2008年,2017年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015年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04年4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应用开发部经理、应用开发部高级经理、上海普利特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集团销售总监、监事会主席。

张鹰先生持有公司1,007,66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9%。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19-037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5项和第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8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14日一一2019年8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15:00至2019年8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李宏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名,所持股份295,359,7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9227%。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所持股份295,076,1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8690%。

2、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共3名,所持股份283,6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37%。

3、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8名,所持股份2,396,7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538%。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周文先生、李宏先生、周武先生、蔡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周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4630%。

1.0.2 选举李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4630%。

1.0.3 选举周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4630%。

1.0.4 选举蔡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4630%。

2、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尚志强先生、吴星宇先生、赵世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尚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4630%。

2.0.2 选举吴星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4630%。

2.0.3 选举赵世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4630%。

3、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张鹰先生、周炳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蔡莹女士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0.1 选举张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4630%。

3.0.2 选举周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总表决结果:同意295,346,896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383,85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4630%。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95,346,8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12,87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383,8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4630%;反对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12,87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537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95,346,8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12,87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383,8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4630%;反对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12,87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537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95,346,8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12,87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2,383,8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99.4630%;反对股数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12,87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股份总数的0.537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李文婷律师、成赟律师现场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9-038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原材料是聚丙烯(简称PP)等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较大。公司将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功能,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期权品种

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PP等原材料。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保证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

四、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一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石化产品,其价格受国际石油价格的影响较大,为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期权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公司将设立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其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19-039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保值》,于 2017 年 5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政部对会计准则 22 号、会计准则 23 号、会计准则 24 号和会计准则 37 号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2、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