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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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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9-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3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19-045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司法划转,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9年8月15日,公司收到股东傅建中书面告知函,傅建中名下个人证券账户新增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0,000,000股。该部分无限售流通股份系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新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洲集团”)证券账户司法划转至傅建中名下。截至2019年8月15日,新洲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已全部转让至傅建中名下,新洲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傅建中持有公司6.11%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权益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傅建中书面告知函,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傅建中持股情况如下: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差异系四舍五入引起

2019年3月12日,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浙01执188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307-01号),公司股东傅建中因司法划转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53,887,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临2019-010《浙数文化关于股东新洲集团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及2019-011《浙数文化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公司股东傅建中书面告知函,从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5日,傅建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4,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因此本次公司股东傅建中通过司法划转增持之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49,487,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

2、股份冻结和质押情况

本次司法划转前,新洲集团所持公司30,000,000股股份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本次划转后,该部分股份冻结状态解除。

截至2019年8月15日,公司股东傅建中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共计79,487,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1%,其中质押无限售流通股份数量为49,443,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质权人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2019年3月15日起12个月。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公司股东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傅建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按规定编制并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已同时披露了《浙数文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数文化

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浙数文化

股票代码:6006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傅建中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24号1单元401室

股份变动性质:司法划转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报数字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数文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数文化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基本情况

姓名:傅建中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106195006230011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24号1单元401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24号1单元401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籍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傅建中除持有浙数文化外,不存在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后续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持有的浙数文化被司法划转导致持股比例增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后,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傅建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49,487,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为49,487,7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司法划转的方式受让新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30,000,000股浙数文化股份,划转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浙数文化股份比例由3.80%增加至6.1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傅建中质押股份数量为49,443,852股,占其持有的浙数文化总股份数的62.20%,占浙数文化总股份数的3.8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19年3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傅建中通过司法划转方式受让浙数文化股份53,887,702股。

2019年7月2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傅建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浙数文化股份2,200,000股。

2019年7月2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傅建中通过大宗交易减持浙数文化股份2,200,000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次交易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_

傅建中

日期:2019年8月15日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董事办公室,以供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

傅建中

日期:2019年8月1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___________

傅建中

日期: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