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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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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2019-044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阳煤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阳煤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阳煤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宜获得山西省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15日,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阳煤集团”)转来的《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关于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实施市场化债转股的批复关于核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晋国投运营函〔2019〕146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不超过2000万股,每股面额100元人民币,发行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其余要素按发行方案执行。

二、严格按照国家及山西省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规范操作,稳妥实施,防控风险,确保合法合规完成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宜。严格按照《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实施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确保上市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信息,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三、公司应通过国资委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对此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行为进行登记,并在发行完成后在系统中登记发行结果。每期优先股发行结束后及时以书面文件形式报送当期发行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已于2019年8月16日经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阳泉煤业 公告编号:2019-045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阳煤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阳煤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阳煤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阳煤01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08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乃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逐项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回购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表决权的限制和恢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担保方式及担保主体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本次优先股发行后上市交易或转让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1、2、3、4、5、6、7、8、9项议案需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志坚、董永豪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