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16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董事王志涛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34,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3%;董事胡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2%;监事傅磊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8,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4%。上述股份已于2019年2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王志涛先生、胡沉先生、傅磊明先生于2019年5月9日致函公司,计划于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108,500股、105,000股、28,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0.08%、0.08%、0.021%。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发布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王志涛先生、胡沉先生、傅磊明先生已完成减持。
其中,王志涛先生已减持108,500股,胡沉先生已减持105,000股,傅磊明先生已减持28,000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8/21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2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淳中科技”)董事黄秀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82,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9.23%;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付国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16,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31%。上述股份已于2019年2月1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黄秀瑜先生、付国义先生于2019年5月9日致函公司,于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黄秀瑜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付国义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1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发布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黄秀瑜先生于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8月2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25.1-35.08元/股的价格区间,减持公司股份1,160,800股,占总股本的0.89%,已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的50%。
付国义先生于2019年6月3日至2019年8月20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24.95-35.18元/股的价格区间,减持公司股份290,000股,占总股本的0.22%,已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的50%。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为黄秀瑜先生、付国义先生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张峻峰先生、黄秀瑜先生、付国义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余绵梓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减持计划相关的公司董监高和持股5%以上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516 证券简称:淳中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3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减持股份时误操作
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峻峰先生于2019年8月20日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过程中,因误操作而导致短线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2019年8月20日,张峻峰先生按照减持计划规定,减持公司股份,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
张峻峰先生于2019年8月20日按照减持计划累计卖出公司股票 50,000 股,卖出均价34.90元/股,卖出最高价为34.97元/股。
由于操作失误,张峻峰先生将“卖出”指令误操作成“买入”指令,买入公司股票1,700股,买入均价为34.47元/股,最低买入价为34.47元/股。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六个月内卖出公司股票又买入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经公司核查,该笔短线交易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按照“最高卖价减去最低买价”的计算方法,即该次买入股票1,700股最低价34.47元/股小于本次卖出股票最高价34.97元/股,计算所得收益为1,700股×34.97元/股-58,599.00元,即850.00元。上述所得收益850.00元作为本次短线交易的获利金额,将全数上交公司所有。
2、张峻峰先生因本次短线交易而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重视并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3、公司将进一步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加强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