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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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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9-04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龙燕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委托董事长曹璋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除此之外,其他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零售相关业

公司以经营“Annil安奈儿”自主品牌中高端童装为主营业务,采取自主研发设计、生产委托加工以及直营与加盟销售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在童装产品产业链中,公司专注于前端的产品开发设计、面辅料采购、供应链管理,以及后端的自主品牌运营、销售渠道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

公司将把握我国婴童产业的发展机遇,在管理模式上进行深化改革,对产品线进行适当的扩张与优化,调整产品结构,从货品端更精准把握消费者需求,适时进行品牌扩张。加快线下直营渠道布局的调整,加大购物中心的拓店力度,把提升平效与店效作为直营业务的重点突破点。继续大力推进电商渠道的快速发展,增强线上渠道的覆盖面。探讨加盟渠道新的共赢模式,通过ERP系统加强对加盟商精细化管理,利用利益共享和帮助开店促进加盟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安奈儿品牌主打“品质尊享”型客户,通过品牌策略、渠道策略、商品策略三个方面实施,力争到2022年安奈儿品牌终端零售规模超过50亿,成为“品质尊享”细分市场龙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但由于受到公司加大清货力度的影响,销售毛利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此外,公司加大线下店铺开店力度,销售费用有所上升,致使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低于收入增长率,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2019年1-6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54亿元,同比增长15.48%,其中线上渠道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9亿元,同比增长33.49%,线下渠道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5亿元,同比增长7.63%;实现净利润5,629.79万元,同比增长1.62%;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1.97亿元,较报告期初减少3.20%,所有者权益9.03亿元,较报告期初增长5.00%。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9-042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净额及到账时间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675.0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763.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911.7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43号《验资报告》。

2、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公司有一笔1.2亿元定期存款于6月底到期,但利息120.27万元于7月初到账,导致上半年取得募集资金利息有所减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7年6月21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鉴于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922.87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5.55万元)已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18年6月6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社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坂田支行变更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19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2,675.00万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763.3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7,911.70万元。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6,998.76万元,补充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3,000.00万元,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5,060.45万元,取得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1,090.53万元,其中2019年上半年,公司由募集资金账户直接支付设备购置、及店铺装修款1,613.46万元,取得利息净收入149.65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13,943.0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储存余额12,943.02万元,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1)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为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使用;(2)同意变更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内容及实施方式,主要包括: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拟使用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新拓展店铺,及对存量店铺开展移位、改造等店铺升级优化工作,其中使用项目募集资金新拓展店铺不少于395家(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拓展店铺153家),2018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0家,2019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0家,2020年新拓展店铺不少于82家;②新拓展店铺区域及方式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商业环境,及业务发展整体规划自行决定。公司已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922.87万元(含利息/手续费/现金管理收益净额25.55万元)转入营销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8年6月6日办理完毕设计研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本表募集资金总额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4,763.30万元后的金额。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9-038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在公司15楼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璋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6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1名(董事龙燕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长曹璋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已就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9-039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在公司15楼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等形式向所有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国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真审议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19-040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0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在利润表中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放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之后。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