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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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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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9年上半年,行业政策多变,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稳中求变,紧紧围绕核心战略,充分发挥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势,各条业务线协同发力,实现公司业绩的稳步提升。
(1)处方药业务:等级医院逆势上扬、基层医疗大幅增长
在4+7带量采购、辅助用药占比、分级诊疗自营等一系列政策推行下,作为药品第一终端市场的医院处方药市场,整个行业压力巨大。公司进一步聚焦“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小儿柴桂退热颗粒”、“康妇消炎栓”“美沙拉嗪”等核心品种,报告期内,城市等级医院稳步增长;基层医疗市场则依托“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颗粒”、“小儿柴桂退热颗粒”进入新版基药目录契机,快速拓展市场,实现了大幅度增长。随着分级诊疗的推行,医联体、医共体的落地,公司的基层医疗市场将进一步放大,保障处方药板块的持续、快速增长。处方药业务以儿童药、妇科药为核心主品的持续稳定增长,保障了小葵花儿童药、葵花妇科药在医疗市场的专业学术力的提升、用户的认同,拉动零售药店的稳定增长。
(2)非处方药业务:落地公司核心战略、妇儿品类获得良好增长
随着药店连锁化的持续发展,百强连锁集中度的加强,在消费者自我诊疗市场,公司依托12个销售事业部的强大的终端触达及掌控能力,城市以抓核心龙头连锁为主,与连锁开展“品牌共建”、“用户共建”、“品类共建”;打造小葵花儿童药、葵花康丽妇科药品类,落地公司“儿童药品类”、“妇科药品类”的核心战略部署;县、乡市场以大品种商业流通面上覆盖,并结合优势品种点上深耕,实现了妇、儿两个品类的良好增长。
(3)保健品大健康业务:母婴健康蓄势待发、培育公司第二曲线
依托小葵花的品牌优势,小葵花大健康完成了数十个健康产品的上市运营,打造了以“母婴店”、“儿科诊所”、“连锁药店”为主的销售组织搭建及规模型销售。在小葵花“呵护中国儿童健康成长”的品牌使命下,小葵花大健康业务将持续聚焦在“母婴健康领域”,沿着“品牌一一品种一一品类”的路径,逐渐培养“营养辅食”、“婴童用品”、“医疗器械”等品类的核心产品。实现小葵花品牌的价值延展,培养公司未来突破性增长的第二曲线。报告期内,核心主品实现了较好增长。
(4)产品研发:聚焦儿科、妇科、老慢病战略,布局全球化合作
围绕“儿科、妇科、老慢病”三大领域,公司全面推进与国内外最优秀、权威的力量开展战略性合作,通过 “买、改、联、研、代”的研发战略升级,实现产品获得。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研发项目取得如下进展:
布洛芬混悬液:已完成临床生物等效性研究登记。
护肝片:拟增加治疗药物性肝损伤适应症。于2018年10月获得临床批件。目前,正在开展临床试验前的相关调研工作。
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目前完成原料及制剂的部分药学研究内容。
大健康产品:取得“葵花源牌刺五加刺玫果饮料”保健食品批件;取得保健食品“小葵花牌锌口服液、小葵花牌钙口服液”备案凭证2个。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8,699.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550.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7,086.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8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273.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93%(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9年,是公司“价值新十年”元年,保持核心战略业务增长良好,保障经营利润、经营现金流的良好增长;驱动公司实现价值型增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始日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9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9年8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通讯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并批准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9-050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东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9年8月10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通讯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备查文件: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的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截止2019年上半年,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633.92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10,000万、葵花药业集团(吉林)临江有限公司担保4,633.92万、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担保6,000万)。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上半年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重为6.89%。
通过对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三、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林瑞超 李华杰 崔丽晶
2019 年 8 月 20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1327号文《关于核准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5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3,34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4,712,250.00元后,实际募集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8,632,750.00元,于2014年12月23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4]第01670020号”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4,640.28万元,总计产生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3,478.60万元,理财产品余额为12,846.10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期末余额为人民币855.5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5年1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药路支行、中国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三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规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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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1-6月,本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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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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