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信达置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房地产行业惯例,在项目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时,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为满足参股公司杭州信达奥体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置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信达置业提供担保额度4亿元,本次授权期限为自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详情请见公司2019-086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信达置业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信达置业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事项概述
根据房地产行业惯例,在项目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时,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提供担保。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杭州信达奥体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置业”)提供担保额度4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期间:自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2、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3、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公司作为信达置业股东,将按持股比例对信达置业融资提供担保。
4、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信达奥体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2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晖路2030号云台国际商务中心1532-1536室
法定代表人:张维民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招投标代理、商务信息咨询。
与公司关系:信达置业系公司参股公司,系杭政储出(2016)9号(项目名称“杭州壹号院”)的开发主体。公司间接持有信达置业10%的股权,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信达置业40%的股权,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信达置业5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信达置业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信达置业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信达置业提供担保额度系自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20年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前信达置业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参股公司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参股公司信达置业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金融机构要求、支持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请授权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信达置业提供担保额度事宜。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87,9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29%。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8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82),定于2019年8月30日(星期五)14:30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9年8月2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的书面提议,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议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信达置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即在原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如下议案: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信达置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2019年8月20日,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36,441,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5%,其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8月15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9-088)。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19-088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8月30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2019年8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就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30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29日一2019年8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15:00至2019年8月30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8月2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信达置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8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上述议案均为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8月28日、29日(9:00-11:30, 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9年8月29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渊 李耿瑾
联系电话:0571一86987771
传 真:0571一86987779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4
2、投票简称:滨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8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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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