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8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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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11月12日发布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11月15日起,暂停本基金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如单日累计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公司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8月26日起取消上述限制。
(2)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046)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天弘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加销售
机构的公告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8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两家销售机构办理天弘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7748)的认购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销售机构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适用的业务范围
自2019年8月21日起,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募集期限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2019年9月17日止(含周六、周日),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3)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以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08月21日起,本公司增加平安银行为天弘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开通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业务。同时,本基金自该日起参加平安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投资者范围
通过平安银行指定平台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投、转换业务且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者。
二、适用的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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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的转换范围请以平安银行指定平台公示的信息为准。
三、优惠活动
自2019年08月21日,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指定平台申购(含定投、转换转入)上述基金时,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折扣及费率优惠期限请以平安银行的规则为准。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不享受优惠,按固定费用执行。
本基金原申购费率(用)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基金遵循的转换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2014年12月15日披露的《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说明的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上述相关业务办理规则的具体内容请以平安银行的规定、公告或通知为准。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11-3
网站:bank.pingan.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