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在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申(认)购交易限额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公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8月21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在同花顺基金的申(认)购交易限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通过同花顺基金销售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以下简称“上述基金”)。
二、 调整内容
自2019年8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基金申(认)购上述基金时,首次申(认)购金额调整为10元,追加申(认)购每次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同花顺基金代销的开放式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业务当日起,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申(认)购最低限额。
原申(认)购交易限额低于上述交易限额的,不再调整。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在同花顺基金的申(认)购交易限额调整事宜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具体交易规则请遵循同花顺基金的规则执行。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85、0571-56768888
网站:www.10jqka.com.cn
五、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