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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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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在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申(认)购交易限额的公告

2019-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花顺基金”)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产品公告,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8月21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在同花顺基金的申(认)购交易限额。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通过同花顺基金销售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以下简称“上述基金”)。

二、 调整内容

自2019年8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同花顺基金申(认)购上述基金时,首次申(认)购金额调整为10元,追加申(认)购每次最低金额调整为10元。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同花顺基金代销的开放式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认)购业务当日起,将同时按前述标准调整申(认)购最低限额。

原申(认)购交易限额低于上述交易限额的,不再调整。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在同花顺基金的申(认)购交易限额调整事宜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具体交易规则请遵循同花顺基金的规则执行。

四、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网址:www.hsbcjt.cn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105-885、0571-56768888

网站:www.10jqka.com.cn

五、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