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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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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号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上半年,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实体经济仍处于低迷发展阶段,行业竞争依然激烈。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正确领导下,坚持“战略聚焦,业务归核”的核心经营指导思想,以“效率、执行、效益”为2019年度发展主题,秉承“成就客户、精进求实、开放进取、携手共赢”的核心价值观,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市场开拓和加大研发投入,理顺管理流程,取得较好经营成果。

1、重大合同完成情况:

① 2018年06月0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川润液压与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签署了《青海海西州50MW塔式熔盐电站项目液压系统设备订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川润液压向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提供青海海西州50MW塔式熔盐电站项目建设所需液压系统设备,合同总金额为20,699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川润液压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供货,本期确认销售收入1.21亿元。 截止报告期末,川润液压根据合同约定已收到货款17,594.15万元人民币。

②2018年06月25日,公司与自贡市大安区城乡住房保障管理局、自贡市大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签订了《自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大安上、下厂区全部机器设备等的搬迁工作及房屋土地移交手续。根据《自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的约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度确认下厂区各项补偿收入15,765.73万元;本报告期内确认上厂区各项补偿收入6,439.53万元,扣除发生的搬迁费用及各项税后的净收益为4,348.14万元。报告期内,上厂区被征收资产及补偿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征收补偿款3,300.00万元。尚未收到的剩余征收补偿款 18,905.26 万元,征收方正在积极组织筹措资金,公司正在加紧催收。

2、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取得较好的成果。 2019年上半年,公司新增专利申请5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3项;2019年07月10日,公司子公司川润液压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需方)签署了《风力发电机组零部件2019-2020年战略框架协议》,协议总金额为26,689.54万元人民币,目前该协议正在进行中。

3、为了推动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业务布局,以进一步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行业地位,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报告期内公司成立了川润智能合资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战略聚焦,业务归核”的核心经营指导思想,2018年9月2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公司对川润能源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创智川润进行注销,并已办理完毕注销手续。由于创智川润成立后注册资本未到位,也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注销前的总资产为0元,净资产为-4710.84元,因此本次注销创智川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2019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报告期内,公司对川润能源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新能川润进行了处置,由于新能川润成立后注册资本未到位,也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转让前的总资产为0元,净资产为-9600元。因此公司以0元对价处置了新能川润,本次处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4、交易结算方面,受社会资金流动性不足的影响,公司日常购销业务仍大量使用票据结算。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应收票据34,329.20万元;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支付供应商货款19,641.37万元,开具应付票据支付供应商货款7,450.8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0,404.60万元,同比增长62.30%,综合毛利率同比上升2.74%;实现营业利润4,918.89万元,同比增长309.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630.40万元,同比增长364.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45.01万元,同比增长85.75%。

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5.87亿元,其中:液压润滑设备在手订单3.86亿元,锅炉及配件在手订单2.01亿元。

董事会认为,自2018年公司实施“战略聚焦,业务归核”的核心经营指导思想以来,主营业务得到夯实,公司经营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公司经营保持了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会[2019]6号会计政策变更对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投资设立四川川润智能流体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川润智能流体技术有限公司由五个股东合资设立分别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0%;公司管理团队发起设立的持股平台(成都健润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10%;川润智能经营团队发起设立的持股平台(成都润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 20%;自然人钟海晖持股 10%;四川润晨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20%。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分别与成都健润企业管理中心及成都润尚企业管理中心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成都健润企业管理中心将其持有的10%表决权与成都润尚企业管理中心将持其有的20%表决权均全权委托给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行使。根据四川川润智能流体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公司经营决策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即可,特别事宜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现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70%的表决权,能够达到控制,应纳入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对川润能源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创智川润进行了注销,对川润能源所属的全资子公司新能川润100%股权进行了转让,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由于该两家公司没有实质性经营,且注册资本也未到位,本次处置该两家子公司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0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08月22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9年08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鉴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龚玉先生已主动离职,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龚玉先生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2.475元/股,本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详见2019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0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08月22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9年08月14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鉴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龚玉先生已主动离职,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龚玉先生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2.475元/股,本议案尚需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08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0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根据《财会[2019]6号》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化部分仍按原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按照《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对以下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资产负债表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用于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期末账面价值。

4、资产负债表增加“使用权资产”项目,用于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承租人企业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

5、资产负债表增加“租赁负债”项目,用于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承租人企业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期末账面价值。

6、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将利润表原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无形资产摊销”的自行开发无形资产摊销计入“研发费用”科目。

8、利润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用于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9、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项目调整和列报,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作出的合理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0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0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龚玉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为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0.6万股,回购价格2.475元/股。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2018 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意见,认为本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8 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计划相关的议案,并对本计划中的激励对象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三)2018年3月13日,公司监事会出具《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列入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四)2018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计划相关的议案。

(五)2018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3月2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1,1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与该议案有关联的董事已回避表决。同日,独立董事就本次授予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年3月2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1,1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2018 年3月21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18年3月2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05名激励对象授予1,1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2018年5月15日,公司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授予日为2018年3月26日,授予价格为每股2.475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99人,授予数量为1,070万股。

(八)2019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刘斌先生、陈建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为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万股,回购价格2.475元/股。

(九)2019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2019年4月27日,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截止目前回购注销及注册资本变更正在办理中。

(十一)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议案》,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黄楷先生主动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为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万股,回购价格2.475元/股。

(十二)2019年5月27日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6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9.6万股上市流通。

(十三)2019年7月30日完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刘斌先生、陈建平先生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回购注销的原因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第二条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张龚玉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为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存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 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无需调整。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0.6万股,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总数的0.5607%,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430,082,000股(2019年4月2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30,400,000股调整为430,200,000股,2019年7月30日完成回购注销,注册资本变更正在办理中;2019年5月2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30,200,000股调整为430,190,000股,截止目前回购注销及注册资本变更正在办理中;2019年6月2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08,000,公司股份总数由430,190,000股调整为430,082,000股,截止目前回购注销及注册资本变更正在办理中)的0.0014%。

3、回购价格

依据《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第二条 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首次授予价格,即2.475元/股,回购款共计人民币14,850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8年3月26日,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0,700,000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8年5月18日,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419,700,000股增加至430,400,000股,2019年4月27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由430,400,000股调整为430,200,000股,2019年5月21日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0,000,公司股份总数由430,200,000股调整为430,190,000股,2019年6月28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中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108,000,公司股份总数由430,190,000股调整为430,082,0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6,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30,082,000股调整为430,076,000股。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