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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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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50 公司简称:江中药业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公司2019年6月实施《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总股本由42,000万股增加至52,500万股。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报告期内,各比较期间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按照调整后股数重新计算。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上半年总结

2019年以来,医改进入攻坚阶段,各项落地性政策文件频发,在提供政策红利的同时,也使医药产业面临医改深化、转型调整等内外部压力和挑战。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融合发展为主题,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融合发展的各项任务相结合,以基础管理提升等年度重点工作为抓手,以品牌和渠道为着力点,强化品牌宣传,加强终端合作,通过连锁打造、终端媒介化等系列举措,实现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1亿元,同比增长27.4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52亿元,同比增长10.35%。

(1)营销方面

非处方药类:品牌渠道联合发力,谋求业务增长新路径。聚焦胃肠领域,以健胃消食片和乳酸菌素片为核心,明确产品定位,优化产品诉求,与消费者建立强烈的品牌关联。健胃消食片强化“肚子胀、不消化”的产品定位,提升消费者黏性;乳酸菌素片启用“利活”新品牌,聚焦肠道日常调理市场;强化与连锁的深度合作,不断创新营销模式,打造品牌、渠道、公关合力的线上线下推广模式。完成电商销售渠道布局,对原有销售体系形成互补;开展跨界合作,寻找与年轻人群尤其是“吃货人群”的沟通方式,推动品牌年轻化。此外,积极推动2019年新收购并入的桑海制药和济生制药产品规划,组建控销业务线,启用江中品牌逐步盘活桑海制药和济生制药存量批文及产品。报告期内,本版块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04亿元,同比增长17.43%。

处方药类:存量探索新功效,外延融合新发展。本版块主要为桑海制药和济生制药的处方药及江中原有的江中牌蚓激酶肠溶胶囊,桑海制药和济生制药的处方药覆盖妇科、肠道、呼吸等领域。江中牌蚓激酶肠溶胶囊正式开展临床再评价研究,进行新功效探索。因新增并入桑海制药和济生制药业务,报告期内本版块经营规模大幅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80亿元,同比增长573.82%。

保健品及其他:重新梳理产品定位,探索老品新模式。报告期内,启动对初元和参灵草系列产品定位的梳理,初步完成初元针对药店、商超、线上渠道的产品开发规划和参灵草牌原草液新品规上市流程。由于礼品市场和高端保健品市场整体下滑、消费者购买渠道转移及部分产品调整,本版块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3.33%。

(2)品牌方面。2019年6月26日,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2019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江中”以237.36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居医药行业第6位。

(3)生产及采购。公司围绕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的五大新发展理念,秉承质量、安全、环保第一的创新、高效理念,倡导践行“制造文明”。报告期内产品出厂合格率100%,并获评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成为全国第一家获此殊荣的制造企业(此奖为经中央批准设立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唯一的政府奖项)。

采购方面,对生产性物料的年度采购工作、采购基础管理工作等进行立项,通过项目化管理有效达成原材料成本控制目标、提升供货质量及服务质量。

(4)研发方面。公司聚焦胃肠消化领域,开展产品体系构建的研发工作,并按期完成重大科技专项和平台建设工作。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参与的中药制造现代化一一固体制剂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通过公示期。围绕桑海济生产品,重点开展小柴胡颗粒、银黄口服液、复方鲜竹沥液等品种工艺优化和质量标准提升的研究;围绕参灵草、蚓激酶肠溶胶囊两大重点产品,进行功效及临床再评价研究。

(5)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实际控制人由江西省国资委变更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顺利完成桑海制药、济生制药控制权收购项目。上述两个事项的工商变更手续分别于2019年2月和2019年1月完成。

(6)作为融入华润和融合桑海制药和济生制药的元年,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积极融入华润体系管理,以6S管理体系、5C资金管理体系、EHSQ体系、卓越运营体系等体系对接为抓手,推进组织优化,梳理发展战略,为后续高质量发展谋篇布局。另一方面,有序推进桑海制药和济生制药的融合,进行了财务管理、质量控制、采购监控、产品协同等方面梳理和优化,为规范发展和增强协同奠定基础。

2、行业发展及下半年计划

(1)行业发展情况

详见“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中“行业发展现状”。

(2)下半年计划

2019年下半年,公司将围绕年度经营目标,继续将开展主题教育与经营发展相结合,以融合发展为重点,选标杆、找差距、补短板、抓落实,清晰发展战略,夯实基础管理,加快业务协同,促进公司业务健康稳步发展。

业务方面,一是聚焦胃肠消化领域实施“单焦点双品牌” 战略,深入开展品牌、渠道、公关整合营销。在健胃领域,扩大试点省份的范围,推动健儿消食口服液升级重新上市及健字号消食片的餐饮渠道试点探索;对启用新品牌“利活”的乳酸菌素片,与“养生堂”合作开展全国公益活动、终端连锁及走进社区的立体化深度宣传活动,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增强“品牌-门店-消费者”的互动和粘性。二是在试点和探索中不断清晰初元和参灵草的定位,聚焦复合肽品类打造复合肽代表性产品,通过尝试互动营销、上市新品规等方式探索参灵草产品的新模式。三是逐步开发桑海制药和济生制药产品及合作,推动桑海制药和济生制药的业务整合。

基础管理方面,加快融入华润6S、5C、EHSQ、卓越运营等各项管理体系,并以此为基础推动桑海制药和济生制药财务管控、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融合和提升,同时进一步研讨和清晰发展战略,为公司高速高质发展夯实基础。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经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间接控股公司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已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为实现整体会计政策的合规统一性,公司自 2019年 1 月 1 日起提前执行“新收入准则”。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自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开始执行,并对可比期间数据追溯调整。

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卢小青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7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五、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8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下午13:3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8月1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应参会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9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2018年连续六年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截止目前,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已经履行完毕,经双方协商一致,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19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通过了解安永华明的基本情况,安永华明拥有会计事务所执业、H股审计、证券、期货等相关多项资质证书,在历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排名前列,现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000名,我们认为安永华明能够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等要求,公司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2018年末总股本42,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3.5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2.5股。2019年6月公司实施完毕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总股本由42,000万股增加至52,500万股,注册资本由42,000万元变更为52,500万元,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19-041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对关联方不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江中药业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19-013)、《江中药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19-03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均同意并通过此项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新增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通过对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和方式公平合理,公司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说明: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占同类业务比例中“同类业务销售金额”取2018年医药工业收入。从关联方购买产品占同类业务比例中“同类业务采购金额”取2018年采购总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江西桑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桑海集团”)

桑海集团成立于1992年2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71582650335,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法定代表人张京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55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郊新祺周。经营范围是药品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电气机械、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五金产品生产、销售;塑料制品、建材加工、销售;食品、服装、纺织品、化工产品、工艺美术品生产、销售;包装印刷;农副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管理、企业形象策划、策划创意服务、贸易咨询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桑海集团总资产41,710万元,净资产16,39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5万元,净利润745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持有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

2、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

华润三九成立于1999年4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914403007109245909,企业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华伟 ,注册资本97,890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澜高新园区观清路1号。经营范围是中药材种植;相关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的进口业务;自产产品的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化妆品及一类医疗器械的开发、销售;自有物业租赁、机动车停放服务。药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华润三九总资产1,802,993万元,净资产1,116,85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42,775万元,净利润147,487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华润三九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3、江西江中小舟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舟公司”)

小舟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239437663,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永前,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江中药谷。经营范围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的批发、保健食品的批发(凭许可证经营);医药咨询服务;第一类国内医疗器械;第二类国内医疗器械的批发与零售(以上项目凭许可证经营);计算机及配件、办公耗材的销售。

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小舟总资产5,784万元,净资产3,81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467万元,净利润1,065万元。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小舟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公司控制。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长期占用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并造成呆坏帐的可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桑海制药”)、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生制药”)委托桑海集团控股子公司江西华祺医药有限公司销售产品。

2、从关联方购买产品

(1)桑海制药、济生制药从桑海集团控股子公司江西国营桑海印刷厂采购纸箱、说明书等。

(2)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医贸”)从小舟公司采购其产品。

3、接受关联方劳务

济生制药接受桑海集团控股子公司江西国营桑海建筑工程公司劳务,由江西国营桑海建筑工程公司承建锅炉房等改造工程。

4、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桑海制药与华润三九控股子公司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产品总经销三方协议书》,就产品“肾宝合剂”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合作。

(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以及接受、提供劳务服务等,均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均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占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小,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方不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