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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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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10 公司简称:神马股份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保安全、重环保、严管理、调结构、提效益等重点工作,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充分激活了企业内部活力,有力推动了公司高质量发展。上半年公司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强化基础管理,实现了安全稳定运行

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提升基层安全管理水平。加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尤其是现场处置方案的实战演练,严防事故发生,为安全稳定生产夯实基础。帘子布公司、帘子布发展公司、工程塑料公司、工程塑料科技发展公司等单位的热媒系统改造有序推进。各单位实现了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帘子布发展公司成功创建“河南省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2、扎实推进环保工作,确保实现清洁生产

提升环保履职意识,严格落实环保责任,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通过2019年度ISO1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的监督审核工作,有效地保证了环境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完成3台联苯炉低氮燃烧器改造。坚持环保现场检查制度,督促各类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根据各单位污染源现场管理情况、监测结果及环保检查结果,严格执行月度专项考核制度。

3、全力做好营销工作,努力增加市场份额

努力推进战略客户长协签订,战略客户多为用量较大,产销稳定的客户,能够有效的确保基础销量的稳定。在市场下行期间,部分长协客户无法履约,采用频繁面谈要求、完成约定价格激励等方法,促使长协客户完成协议量。开发新客户、启动储备客户、重拾中断客户、挖掘战略(重点)客户潜在用量、争抢竞争对手客户,全力提高神马用量占比,力争销量继续稳定增长。提高销量考核比例,刺激业务人员完成销售任务。鼓励业务人员开发新市场、新客户,对新开发客户加大奖励。紧紧围绕销售提升服务工作质量,取得良好成效,在客户评价中多次获得“A类供应商”荣誉,荣获“米其林最佳亚洲供应商”称号。

4、加快设备智能化改造,提升装备智能化水平

实施原丝7系列四头纺项目配套智能化项目,通过原丝自动落筒,AGV小车自动运输,全流程实现自动化。建立设备安康智能化平台,利用传感器对联苯循环泵等重要设备运行过程的振动、温度等指标进行全天侯时时监控,预判设备运行状况和故障异常情况,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利用温湿度传感器,检测现场温度、湿度等工艺指标,从而实现空调系统的智能化,为稳定生产工艺保驾护航。实施动力厂一期五站合一自动化操作改造项目及软化站制水设备自动化改造项目,减少劳动用工。建立设备信息化管理平台,使整个公司设备从选型、采购、使用、报废全过程的管理实现电子信息化,日常巡检实现电子化、故障诊断实现智能化。

5、加大研发力度,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快向军工和高端领域的拓展,与DB项目、地毯丝、尼龙66细旦特种纤维项目合作方深化交流。研发差异化产品,开发航胎产品,完成了中橡曙光样布试验,开发的产品已在歼10、歼15、运20等军工行业使用。推动芳纶和复合芳纶产品在高端赛车胎的应用。开发阻燃丝,垂直燃烧性能达到V-0级。阻燃测试仪、双螺杆混料机、真空干燥器三种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提升了研发装备水平。积极推进注塑级透明尼龙、耐高温短纤专用尼龙66树脂、高氨基尼龙66树脂等新产品的开发,相关试验工作均已完成,正在进行市场推广,部分已开始批量生产。

6、加快项目建设,重点项目进展顺利

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尼龙66差异化工业丝项目一期工程(2万吨)主体工艺、电气、仪表、公用工程设备安装基本完成;河南神马锦纶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锦纶6民用丝项目一期工程一一年产4万吨纺丝项目主体工艺、电气、仪表、公用工程设备正在进行安装;中平神马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尼龙66切片项目主体工艺、电气、仪表、公用工程设备已陆续到货、安装。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执行上述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乔思怀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8月21日在公司北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巩国顺先生委托董事乔思怀先生代为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19-02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19-02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19-02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申马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435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14283.66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76175.46万元人民币(含同日公告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持有福建申马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申马新材料”)29%的股权,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申马新材料67%的股权,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申马新材料4%的股权。申马新材料拟向兴业银行福州连江支行申请银行借款不超过15000万元,期限为1年期的流动资金借款。本公司拟按持股比例29%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350万元。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71%的比例为申马新材料上述借款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参与上述借款担保。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76175.46万元人民币(含同日公告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担保不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申马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200万元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松岐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潘德标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8年2月13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福建申马新材料有限公司29%的股份,故申马新材料是本公司参股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申马新材料资产总额35377.6万元、负债总额179.6万元、净资产 35198万元、净利润0万元、资产负债率 0.5%(未经审计);截止2019年6月30日申马新材料资产总额71638.21万元、负债总额36438.21万元、净资产35200万元、净利润 0万元、资产负债率50.86%(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担保金额为435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申马新材料年产20万吨环己酮项目运营资金需求,公司决定为本次435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含同日公告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76175.46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317910万元的23.96%;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1891.8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317910万元的19.4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8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1亿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43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76175.46万元人民币(含同日公告的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帘子布发展公司”)拟向光大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1亿元,借款期1年。本公司拟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76175.46万元人民币(含同日公告的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担保不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5亿元

住所:叶县龚店乡平顶山化工产业集聚区沙河三路南

法定代表人:仵晓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丝

成立日期:2012年4月16日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持有平顶山神马帘子布发展有限公司93.85%的股份,故帘子布发展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帘子布发展公司资产总额158940万元、负债总额89675万元、净资产69265万元、净利润1434万元、资产负债率56.42%(经审计);截止2019年6月30日帘子布发展公司资产总额187526万元、负债总额116576万元、净资产70950万元、净利润1685万元、资产负债率62.16%(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担保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帘子布发展公司年产4万吨尼龙66差异化工业丝项目开车资金需求,公司决定为本次1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含同日公告的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76175.46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317910万元的23.96%;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61891.8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审计净资产317910万元的19.4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9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股权结构:本公司以现金出资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简称“甲方”)、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乙方”)、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丙方”)、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丁方”)四方拟在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设立合资公司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建设年产2万吨印染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甲方以现金出资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乙方以现金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丙方以现金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丁方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本次投资已于2019年8月21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合资公司的设立不需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本次合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述

年产2万吨印染项目由甲方、乙方、丙方、丁四方共同出资设立的合资公司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总投资 61451.4万元(含全额流动资金),其中:建设投资46962.6万元,建设期利息2020.4万元,流动资金12468.4万元;建设期2年;正常达产年实现销售收入103448.3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为21.38%,所得税后为15.72%;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为5.86 年,所得税后为6.75 年。

项目以化纤织物经印染、整理生产高档印染面料和辅料,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鼓励的“采用高效短流程前处理、小浴比染色、数码印花等染整清洁生产技术以及阻燃、抗静电及多功能复合等功能性整理技术生产高档纺织面料”范围,符合我国《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鼓励发展方向。项目建设有助于借鉴外来技术、市场及经验,进一步完善当地产业链,促进与上下游企业的深度合作,有利于吸引外来投资,推动和促进当地及河南纺织产业的整体协调发展和优化升级,提升国内传统纺织行业的技术水平。项目采用目前国内先进染整、后整理成熟工艺,工艺流程短,效率高,工艺技术来源先进、可靠。

(二)合资对方简介

1、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人代表:陈建龙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

注册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龙门村(长山湖购物广场A1-1)

经营范围:对石化业、化纤业、纺织业、能源业、房地产业、医药业、汽车业、金融业、酒店业、物流业、电子信息业、经编机械业、商业的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针纺织品、焦炭、重油(不含成品油)、燃料油(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成品油)、矿产品(不含石油、天然气等需前置审批的项目)、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及橡胶制品、家电、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服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纺织品的研发;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市场营销策划;自有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0年8月3日

主要股东:福建省诚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99%

2、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身松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兴龙路16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焦炭、硫酸铵、煤焦油26340吨/年、粗苯7526吨/年、洗精煤、中煤、煤泥;批发钢材、生铁。

成立日期:2004年2月2日

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3.47亿元,净资产1.91亿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5.32亿,净利润2933万元。

主要股东:陈天兴持股51 %

3、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建国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平顶山市叶县德化街中段

经营范围: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土地整理服务、土地开发;物业管理;公用事业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物流服务;项目投资及咨询服务;汽车租赁;自来水生产、销售(限工业用水);售配电(限工业用电);蒸汽购销;天然气购销;物资储运(危化品除外);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危化品除外)、化学纤维及制品、塑料及制品、办公用品的购销;自有房地产经营;房屋、土地、机械设备收购、租赁及销售;建材的采购和销售;会务代理;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工程项目建设维护及运营;污水处理;智慧园区建设维护及运营。

成立日期:2009年9月3日

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3.68亿元,净资产3.65亿元。

主要股东:平顶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股55%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

2.公司地址: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

4.股权结构:甲方以现金出资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乙方以现金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丙方以现金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丁方以现金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四方决定在河南省平顶山市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投资建设一期2万吨/年印染项目。

2、公司名称: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3、公司住所: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4、公司经营范围:纺织品新材料的研发、纺织品染整加工、经营纺织品贸易和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

5、公司计划投资项目:年产2万吨/年印染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择机实施二期项目的规划投资建设。

6、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7000万元,占公司35%股权;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6000万元,占公司30%股权;丙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25%股权;丁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10%股权。

7、在适当时机,四方股东依照各自持股比例拿出不超过总股本10%的股权允许管理层认缴持股,提高管理团队的主人翁意识,实现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8、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2名,乙方推荐2名,丙方推荐1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董事、董事长可连选连任,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推荐,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9、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7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1 名,乙方推荐1 名,丙方推荐1 名,丁方推荐1 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3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监事、监事会主席可连选连任,其中监事会主席由丙方推荐,经监事会选举产生。

10、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按照市场化原则具体运营管理。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乙方推荐,经董事会聘任;公司设副总经理2或3名,按照市场化原则招聘,经董事会聘任;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由甲方推荐,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

11、各方应在合资公司约定出资缴纳日按时缴纳出资,如逾期30日仍未足额缴纳的,其他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停止申请设立公司,申请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前期筹办所耗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并赔偿守约方损失。

1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赔偿由此给公司及对方造成的损失。

13、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擅自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或有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除返还占用资金资产外,还应赔偿公司损失。

14、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解除本协议的,要求变更、解除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三方,征得其他三方同意后,签订书面变更、解除协议。

15、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合资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

16、本协议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取得有关审批或备案手续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十二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印染作为尼龙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承上启下,印染项目的建设,能够加快尼龙产业链上下游的纺丝、织造、服装等企业的发展,为尼龙产品就地转化创造良好的市场优势,加速推进尼龙产业的发展。公司通过合作建设年产2万吨印染项目,积极涉足印染行业,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 丰富了产品种类,对逐步构建尼龙切片一纺丝一织造一印染的全产业链,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尼龙行业的优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次投资以本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从长远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项目的建设尚需河南省环保厅审核批准,是否能够批准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对策: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豫环函[2018]97号)批复的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意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跟踪评价的原则,立足于淘汰整合区域印染产业。根据区域水环境承载力高水平、高标准适度发展印染项目。”本项目严格执行《印染行业规划条件》(2017年版)要求,采用清洁生产的理念,通过“无废少废工艺”采取“源消减源控制”措施,改变了传统的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从产品品种设计、加工工艺流程设计、工艺参数选择、设备选型等方面入手从源头上减少了污染物的产生。

2、该项目是平顶山市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尼龙6产业链的配套项目,由于产业集聚区尼龙6产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着尼龙6产业发展不均衡、印染企业原料不足的风险。

对策:目前,产业集聚区已正在建设1万吨/年织带项目、1亿米高端面料织造项目,这些项目可为印染项目提供原料。平顶山市周边的汝州汝绣产业、平棉纺织集团等企业也存在着较大的印染产能需求。河南省服装行业年产值3000亿元左右,年需求面料十多亿米,对印染行业有巨大的需求空间。

3、该项目属环境敏感行业,存在着环保监管力度加强、标准提高的政策风险。

对策:该项目采用电脑配色及染化料的自动称量、加料技术,提高染色打样的准确性、工艺的重现性,提高产品的一次染成率,减少回染造成的浪费及污染物排放量的增加。该项目采用新技术建设冷凝水、冷却水、循环水等的回用装置,减少项目用水;加强冷凝水、染色高温水、定型机废气等余热的回收利用,降低能耗消耗。该项目污水采用“清浊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加之膜技术的使用,大幅度提高了中水的回用率,减少了染色废水的排放。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0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