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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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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38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9年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第11个年头,我国医药行业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在宏观经济环境和医药行业环境不断变化的背景下,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紧紧围绕“守正出新,确保‘四个安全’,继续保持业绩稳定增长,持续提升企业运行质量”的工作思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开拓市场,加快经营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绩指标实现稳步增长,经营管理、运行质量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90.07万元,同比增长18.49%,各业务有序推进,盈利水平稳中有升,较好的完成公司上半年的经营目标。

2019年上半年,公司战略实施情况如下:

在生产质量方面,公司生产部门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完善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提升生产综合效力。持续推进旧车间改造及新厂南区口服液改造项目,通过新设备采购、车间改造,持续提升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同时公司切实强化安全质量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新版GMP要求,加强生产各环节的管理,实现安全、质量事故追责常态化,通过落实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确保公司现场安全管理不留死角。围绕着风险控制、持续改进、规范工作、质量第一的管理思路,持续提升质量控制的准确性、质量保证的预见性及风险控制能力,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性,有效防控安全、质量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组织开展技术改进、技术攻关活动,通过各项技术攻关和产品工艺的改进,对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细化,对设备提出技改建议和方案,提高稳定产品质量的同时也降低了生产成本,为产品的生产和使用安全提供了基本保障。报告期内,公司共接受2次省、市食药监管部门的专项监督检查,均顺利通过。

在产品营销方面,公司的营销改革围绕医药环境变化而不断地充实、调整和完善。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继续做大主导产品市场,同时加大其它优质产品的营销投入,实现新产品销售突破。把握好四磨汤口服液安全性再评价成果和天麻醒脑胶囊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契机,持续提高主导产品销量。在加强银杏叶、缩泉胶囊等梯队建设的同时,重振造影剂销售。进一步强化专业化分工,将造影剂系列产品和康佰佳的代理品种一一肠胃宁胶囊、汉森制药和永孜堂制药的普药产品分列出来,将原有的四大业务板块扩充为六大业务板块,实现营销要素的更优组合。通过市场调研与分析,为营销战略及战术的制定提供智力支持;建立产品合理、科学的市场定位和市场细分;通过学术推广,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为企业实现盈利和创造价值;通过营销策划与市场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逐步形成品牌美誉度及忠诚度,为实现营销目标提供支持。规范市场操作行为,理顺代理和自营两种市场操作关系,保护好市场秩序,维护好市场价格,做好控销大文章。

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不断加大科研投入,2019年上半年公司累计投入研发资金1363.1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已开展5个产品的一致性评价,且在化药一致性评价项目上取得阶段性进展和成果,其中碳酸氢钠片已与今年3月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成为全国前三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卡托普利片进入发补阶段;雷尼替丁胶囊进入技术审评阶段;卡马西平片正在进行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碘海醇启动一致性评价工作。

在安全环保方面,公司非常重视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将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各个部门以及员工的安全环保责任。把有效落实安全措施作为安全管理的切入点,把安全生产和环保现场管理工作当作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区域和生产环节不同特点等情况,制订了相应的管理措施,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危险点分析,确保每项工作、每个流程、每个细节有效落地,强化各个基层岗位的安全环保工作责任。报告期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第一,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方针。强化现场监督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2019年上半年死亡和等级工伤事故为零,实现了企业安全发展。同时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环保持续改善,顺利通过环保部门组织的多次环保检查和验收工作。

在内部管理方面,加强企业内部治理,根据公司制度建设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了合同管理规定等多项制度,通过推行“精准管理”理念,明确岗位职责,紧盯制度,重在落实;开展降本增效,加强成本管控和预算管控;注重人才培养,强化职能部门履职和绩效考核,实现有效激励,继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和考核体系,通过适当激励留住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分行政和生产两组,由公司分管领导带领职能部门人员,每周通过现场检查的方式,针对检查中的问题给予情况通报,督促和帮助问题的整改,公司工作环境得到不断改进。报告期内,重点进行了现有绩效管理制度的完善,围绕安全、质量、成本等关键指标建立了量化考核指标体系。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本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②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本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注:湖南汉森医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0日清算完毕,并于2019年2月28日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令安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35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令安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8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19年8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38)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36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戴江洪先生召集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1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小企业板规则汇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律审批程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19-037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 8 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二)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公司按照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文件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8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上述会计政策的相关要求,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会【2019】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1)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2)资产负债表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3)资产负债表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项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项目;(4)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项目;(5)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6)现金流量表项目,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7)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准则变更。

修订后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1)明确准则的适用范围,将应遵循其他准则的交易排除在非货币准则之外;(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3)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首选进行会计处理。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 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文件要求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