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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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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06 公司简称:恒银金融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面对行业发展机遇和挑战,公司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在金融自助设备行业持续深耕,坚定不移做好主营业务,加强前沿科技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以核心技术引领创新发展;把握市场机遇,拓展金融科技在“金融+政务”、“金融+医疗”、“金融+教育”、“金融+零售”等多元化场景的应用,夯实既有优势业务的同时,持续培育新兴业务;加强对客户需求的调研分析,优化标准化设计,完善生产工艺,严格质检标准,用高质量的研发、高质量的设计、高质量的工艺和高质量的产品,推动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

(一)积极开拓市场,深耕智慧银行主业

面对需求疲软、冲击加剧的严峻形势,公司在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中攻坚克难,客户群稳步增加,客户结构更加多元,结构趋于合理,市场基础日渐牢固。在先后实现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邮政(邮储银行)和中国银行六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入围供货的基础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产品销售有新增长,入围数量达到12家;同时入围28家省级农信社和百余家城市商业银行。海外市场方面,公司坚持推进全球化战略,产品销往伊朗、印度、以色列等国家,与俄罗斯、巴基斯坦、马来西亚等国家建立商务联系,国际市场开拓成效显著。

(二)坚持自主研发,推动场景创新

依托研究总院和各研究分院,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坚持自主创新,为公司业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全力推动产品创新和升级,着力打造基于自主机芯存取款一体机、现金超柜、移动超柜、智能柜台、智能引导台、智慧政务设备、银铁通、银医通等自助设备,打造丰富的产品线。创新产品方面,公司全力打造智慧银行转型生态链,初步建立软硬件合作伙伴资源池,为后续智慧化转型落地建立了技术储备。2019年,公司已向多家银行提供自助售票设备、新政务设备,向冬奥会场馆提供售检票系统,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房产证自助办理设备等,在新领域、新场景自助设备销售实现突破。

(三)创新管控模式,提升服务质量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优化服务网络,推行县级布点,提高服务效率,有效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公司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服务网点建有700余个,几千名专业工程师提供7*24小时的全方位服务。坚持利润导向,提升人机配比、严格管控费用。大力推进多品牌维保,为行业主要品牌的设备提供维修服务。掌握多品牌整机检测和备件维修技术,打通备件供给渠道,多品牌服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四)规范三会运作,用好上市平台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依法合规的履行上市公司义务,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准则

2017年3月,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企业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以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会计准则,不重述前期可比数,就数据影响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于2019年1月1日,本公司不再将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23,9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划入其他流动资产,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需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投资被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2、财务报表列报格式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1)新增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同时删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目;

2)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3)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利润表

1)新增与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的“信用减值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以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项目;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19-040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三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浩然先生召集并以通讯方式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吴龙云先生、江斐然先生、邬丁先生、毛群女士、孙卫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公司按要求编制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制度规定,公司将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总结编制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中《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进行修订。

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19-041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8月16日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30号恒银金融科技园A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监事会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金融 公告编号:2019-042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和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7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25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136.1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113.8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7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181.5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2,172.64万元。

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558.2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本金金额为11,100.0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定期存款账户未到期本金金额为19,400.00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412.23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共开立4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包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截至2019年6月30日,尚未到期收回的四笔银行理财产品的本金金额共计11,100万元。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2017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351.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银行智慧柜台与新型互联网支付终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7-598号)。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完成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3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理财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上述内容详见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金额为11,100.00万元,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使用及赎回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续上表)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正在进行中,尚未产生节余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上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