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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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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726 公司简称:朗迪集团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空调市场需求趋缓,根据产业在线数据,2019年1-6月我国家用空调总产量8,856.70万台,较上年同期增长-0.89%;总销量9,053万台,较上年同期增长-1.49%。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立足长远,积极应对,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702.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6,256.18万元,同比增长-9.68%。

经过二十多年的行业积累,公司已形成家用空调风叶、机械风机(包括中央空调类机械风机、通风类机械风机、工业装备类机械风机)、高性能复合材料这三大板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力。家用风叶板块为了近距离服务客户,缩短运输半径,已设立了宁波朗迪、朗迪制冷、朗迪环境、中山朗迪、四川朗迪、河南朗迪、武汉朗迪、安徽朗迪、石家庄朗迪、青岛朗迪、湖南朗迪11个生产基地,建立了稳定的客户群和合理的销售辐射圈。机械风机板块已在总部、广东设立3个生产基地。高性能复合材料板块在绵阳朗迪新材料公司的基础上,建设新厂房实施扩产计划。公司多年来坚持企业内生发展,在继续拓展家用空调风叶板块产品线的长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在机械风机板块的中央空调通风机、工业风机领域研发投入,积极拓展行业的宽度和市场的深度。高性能复合材料板块在借助四川大学及中新纤维应用技术研究院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加快拓展在高端电子产品、高端家电产品、汽车轻量化产品等领域的销售渠道,立足中西部市场,实现智能生产。

目前公司已拥有专利技术共300项,其中发明专利46项、实用新型专利244项、外观专利10项。正在申请的专利36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

公司以聚焦主业发展为战略核心,积极探索延伸高端精密制造领域的布局,寻求与公司协同发展具有较好盈利能力和成长性的战略合作机会,不断强化规范运作,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努力提升企业发展质量,不断提升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4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主体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李逢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6,310,920股,占总股本的8.79%。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19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李逢泉先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不超过2,961,7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3%。鉴于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其总持股数量调整为16,585,520股,减持数量调整为不超过4,146,380股,减持股份数仍占公司总股本的2.23%。

截至本公告日,李逢泉先生减持股份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在此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李逢泉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李逢泉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李逢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李逢泉先生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李逢泉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