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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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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05 公司简称:恒顺醋业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带领全体员工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奋斗目标,加快“规模化、品牌化、资本化”战略实施的步伐,发力主业、提升能力、推动创新,通过“五大转型升级”工作,不断整合资源、激活内部机制,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努力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实现收入8,81亿元,同比增长9.43%;其中,调味品实现收入8.19亿元,同比增长10.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2亿元,同比增长15.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8亿元,同比增长15.04%。

报告期内,公司着力推动了以下重点工作:

(一)全力以赴推动营销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营销体系市场化改革,激发营销团队活力和潜力;进一步抓好重点产品和品牌建设,着重打造上海、杭州、武汉等重点区域的样板市场,并向不同区域进行复制,加大传统终端、现代商超终端和互联网终端投入力度,推动全渠道线上线下联动,拓展国内国外联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市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加大现有食醋市场的潜力挖掘,引导传统市场的消费升级;进一步围绕以香醋为核心的多品类发展,实施“醋酒并举”战略,并在此基础上,加大酱油、酱菜、麻油等复合调味品产品升级及市场拓展力度,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确保主业增长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二)全力以赴提升产品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原辅料采购、酿造工艺和工艺设备,质量检验和贮运包装等环节的标准化管理,提高产品制造水平,保证产品质量;以市场为导向,不断开发产品在营养健康、安全卫生及口感风味上的新功能,以新型调味品、天然调味品、复合调料和方便调料等兼顾传统和时尚的产品,不断满足消费者需求;在保证产品自身品质基础下,持续改善优化产品的包装形式和质量,特别是旅游产品、中高端产品的包装质量,从而提升产品销售量。

(三)全力以赴推动内部运营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公司“瘦身强体”行动和成本控制,提高运营效益;加快人才、采供、投资子公司市场化进程和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激励机制,提升管理效率;加快香醋醇酿中心、高端醋存贮、大包装生产线、醋糟等项目建设,推进制酒、酱菜、灌装、环保、能源等技改,提升降本增效水平和转型速度;加快完善精益生产组织体系建设,整合发挥好母子公司资源,聚焦主业协同创新,提升现有产销衔接效率。依托ERP工程,强化对战略、品牌、资源、投资、项目的全面预算管理和风险管控,提升集团化管控力度和专业化水平;推进母公司及投资子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规范“三会”运作,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贯彻落实年度经营计划,进一步深化“五大转型”升级,全力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坚持聚焦主业、剥离辅业、深化改革、瘦身强体,保持高于行业增速的发展水平,巩固中国醋业龙头地位;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加大力度招聘和引进高素质、高潜力人才,强化对人才的职业规划与定向培养,以高素质人才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争取完成全年经营目标。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①财务报表列报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2018 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首次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张玉宏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并获得董事确认。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卫祥云、任永平、史丽萍发表了同意本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5)。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发出,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届监事会有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 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当期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该要求,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原会计报表的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内容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6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季度与行业相关的

定期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现将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产品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二、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

三、销售渠道情况:

单位:万元

三、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四、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