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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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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698 公司简称:中国卫通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19年上半年,我国经济结构持续优化,发展动能加快转换,经济运行延续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改革开放继续深化。同时,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风险挑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上下齐心奋进,以“12361”发展战略为统领,紧紧围绕年度工作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压实责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加强和完善大市场体系,成功登陆上交所主板,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31,238.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44.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34%,总体保持稳健增长态势。

(二)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深化大市场体系建设,大力推动售前、售中、售后紧密结合,提升市场开拓能力、服务水平和运营效率,推进经营业务的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中星6C卫星成功发射并投入运营,为广电用户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优质卫星资源保障,对推进广播电视高清化、新技术的应用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实现C频段广电专用卫星在轨安全备份,确保广电业务的安全播出。

1.卫星空间段运营

在境内,广电业务稳定发展,中星9A卫星实现了中央广播、三沙卫视、沿海省级卫视及广播节目的南海覆盖。通信业务稳中有进,充分发挥公司卫星资源安全可靠、自主可控的竞争优势和服务优势,行业用户业务保持稳定,应急领域保障有力,圆满完成了重大活动和抢险救灾等应急通信保障任务。加大境外市场拓展力度,开拓了多个境外新兴市场用户。

2.卫星应用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卫星应用服务业务稳步发展。其中船载通信平台运行稳定,平台承载的用户数量稳定提升。浙江智慧海洋项目获批,加快推进了商船和远洋渔船业务。应急业务方面,在警用应急卫星通信系统运行维护、消防应急等项目实现实质性突破。

3.宽带应用业务

电信级高通量卫星互联网业务运营平台运行稳定,用户数量逐步提升,面向能源、物联网服务、电信运营商、应急通信等领域形成应用。正式发布我国首例Ka终端企业标准,涵盖固定、便携、车载静中通、车载动中通、船载终端五种型谱,规范了Ka高通量卫星入网技术标准。航空卫星互联网、船载卫星互联网、远程教育、政府与企业专网、4G基站回传、互联网直播等应用按预期推进。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的估计、2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19-022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18号文件)核准,公司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0,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88,000,000.00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17,9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1,070,050,000.00元已于2019年6月24日存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账号为110906066710102的募集资金专户。另外,公司用于本次发行的保荐和承销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等发行费用共计30,646,385.61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上述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7,353,614.3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157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70,050,000.00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1,057,353,614.39元和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12,696,385.6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严格按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管理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该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募集资金以上述规定为基础,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和使用,切实维护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防范相关风险、提高使用效益。

(二)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项目由公司独立实施。

(三)募集资金专户及存储情况

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账号为110906066710102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9年6月30日,账户余额为1,070,050,000.00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1,057,353,614.39元和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12,696,385.61元。

(四)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要求,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4日在北京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协议在正常履行中。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公司正在梳理前期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并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履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有关程序,上述拟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约50,000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报告期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审议程序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2019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9年6月30日)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19年8月19日20时03分,中星18号卫星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成功发射升空,星箭分离正常,但卫星工作异常,公司正在会同卫星制造商等有关各方开展卫星故障排查工作,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注2:截至2018年6月30日,中星18号卫星项目尚未完成建设,因此尚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19-023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三个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及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

2019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格式的印发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

2.执行财会〔2019〕6号通知的主要影响

3.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准则的主要影响

公司目前不涉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业务,该两个准则变化对公司报表无影响,待公司涉及此类业务时,按新的准则要求执行。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019年8月24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卫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19-019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8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27层第五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和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忠宝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吕廷杰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刘晓东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的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寒、臧潇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19-02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4日在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27层第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九名,实际出席的董事八名,公司董事吕廷杰委托刘贵彬代表其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李忠宝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9年8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19-022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19-023号)。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按照公司发展战略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董事会拟定了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经济指标、主业发展指标和综合管理指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19-021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8月24日在中国卫星通信大厦A座27层第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的监事四名,公司监事邵文峰委托冯建勋代表其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冯建勋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晓东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邵文峰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19年8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19-022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19-023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