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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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6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所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诉金额:本次新增593件案件一审判决金额73,497,688.14元(含赔偿金额、案件受理费)。截至目前,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1160件,合计涉诉金额为344,344,720.76元。

● 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6,153.48万元。本次诉讼判决计提预计负债1,340.15万元,预计减少公司第三季度净利润1,005.11万元。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7,493.63万元。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5月,公司因未依法披露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部分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主张前述事项对其造成了损失,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集团”)等被告提起诉讼。截至2019年7月27日,公司合计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长沙中院”)送达的共计268件案件《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公司等被告需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合计35,905,990.46元(含赔偿金额、案件受理费)。针对长沙中院上述一审判决,公司、方正集团及部分原告等案件当事人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湖南高院”)提起上诉,目前均未生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定期报告。

二、本次诉讼判决及案件进展情况

2019年7月30日,湖南高院对前期上诉的249件案件,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询问,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二审终审判决。

近日,公司新收到长沙中院送达的593件案件《民事判决书》,长沙中院判决公司等被告因虚假陈述行为对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30%的责任,公司等被告应赔偿原告投资者损失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合计73,497,688.14元。目前上述案件均处于上诉期内,尚未生效(如不服判决,案件当事人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湖南高院上诉)。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1160件,合计涉诉金额为344,344,720.76元。长沙中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案件共计861件(注:均已上诉或处于上诉期内,尚未生效),公司等被告需承担赔偿责任的金额合计 109,403,678.60元(含赔偿金额、案件受理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2019年7月31日,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已计提预计负债6,153.48万元。本次诉讼判决计提预计负债1,340.15万元,预计减少公司第三季度净利润1,005.11万元。公司对该类诉讼事项已累计计提预计负债7,493.63万元。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