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46 公司简称:山煤国际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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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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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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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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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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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我国经济增长保持韧性,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煤炭市场整体运行呈平稳态势,煤炭供需关系相对宽松。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狠抓“三基建设”,推进“五个全面”,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振兴崛起“新三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上半年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有效推进,运营质量持续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坚持防控结合,安全工作保持稳定
一方面,公司落实“安全环保零容忍”要求,牢固树立“安全为天”发展理念,坚持“治理大隐患、预防大事故”,扎实推进三级隐患排查治理销号清单管理制度,狠抓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重点管控;另一方面,公司制定出台了环保管理“十不准”,加强生态环保管理考核,推动各级环保责任全面落实,积极推动环保项目的提标改造工作,报告期内,52项提标改造项目已竣工验收。同时,公司在贸易业务方面,提高了客户准入和授信效率,加强业务的全程监管,加大了自产煤销售风控力度,坚决杜绝贸易风险的发生。
(二)强化生产组织,确保成本有效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强化生产组织和精益管理,一方面,坚持“一矿一策,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优化劳动组织,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应用,提高矿井的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公司聚焦煤矿成本管理,引深管理会计,实现了成本管控数据的可视、可查、可控,深入推进成本的领先战略,公司精益管理提质增效,效果明显。
上半年,公司实现原煤产量1829.96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142.94万吨,增幅为8.47%。煤炭开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3.0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68亿元,增幅为9.91%。
(三)优化营销策略,推进贸易业务改革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优化营销战略,进一步提升了营销创效能力。一方面,公司坚持销贸联动,在开展自产煤发运进港的同时,协同推进自产煤销售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培育优质业务,坚持大客户战略,与海螺水泥、攀钢等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也得到了巩固和深化;同时,公司改革业务机制,鼓励各业务单位市场化运营,充分激发基层自主创收创效的动力,稳步恢复和优化了业务的规模。
上半年,公司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5.21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3.76亿元,降幅为9.24%。
(四)开展股权转让,推进资产结构优化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所属贸易子公司的股权结构,盘活子公司现有资源,报告期内,公司将所属子公司辰天国贸、晋城公司、进出口公司、临汾公司、晋中公司各49%股权以及内蒙古山煤晟达39%的股权在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物流将所持有的天津公司、青岛公司、日照公司、唐山公司、华东公司各49%的股权在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财惠资本对上述十一家公司股权最终摘牌。2019年7月1日,该事项涉及的资产交割事宜已经全部办理完毕。本次挂牌转让完成后进一步完善了所属贸易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激发了企业的活力。
(五)深化改革创新,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自我考评、严格考核”的绩效考核改革,建立了“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全新的绩效考核体系与考核模式;配套深化人事用工和薪酬分配改革,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岗位竞争上岗,强化工资总额管理,推行生产经营单位班子薪酬依据经营目标自主确定、上不封顶;另外,公司还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太行海运、长治新视界照明两个试点正在稳步推进。
(六)扎实推进党建,引领企业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了“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精心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主题教育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与此同时,公司不断完善“三个体系”,不断引深“三基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四个功能”的发挥,把“抓安全、降成本、增效益、控风险”作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推动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新金融工具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 (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 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 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报表列示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19年年初数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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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账款”;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 据”和“应付账款”。
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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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新增项目“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新增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执行《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9-056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而变更,本次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损益、净资产,也不涉及过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8号)。
表决结果: 11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9-057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3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已按规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全部内容,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
2、《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有关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财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9-058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该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由于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处理。
2019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如下:
1、新财务报表格式
(1)资产负债表
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 “应收账款”;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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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
新增项目“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新增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3、债务重组
执行《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文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而变更,本次调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损益、净资产,也不涉及过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财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46 证券简称:山煤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9-059号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第二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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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8年由于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将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河曲旧县露天煤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因此,公司对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有差异。
此外,由于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恶劣天气及灾害、环境保护及新能源替代、设备检修维护和安全检查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公告生产经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较大差异。
上述生产经营数据并不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