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30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公告编号:2019-050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9年8月26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15:00至2019年8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中粮生化综合楼五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李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数1,036,293,8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5人,代表股份数1,035,500,762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56.0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93,1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0429%。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4人,代表股份1,060,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74%。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新设办公地址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36,131,3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反对7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弃权8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89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7%;反对7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弃权8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
1、总体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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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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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35,654,7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24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3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42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反对24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3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外部非关联董事津贴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赞成1,035,654,7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反对24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3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421,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反对246,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弃权3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石碧先生、张昌新先生出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总体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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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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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李世辉先生出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总体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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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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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安徽淮河律师事务所尹现波、潘丽芳、殳元乐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