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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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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9-073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卜勇先生、董事乔奕先生、独立董事黄辉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玉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5)。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9-074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8月26日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利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26 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9-075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3)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与对公司的影响

1、新财务报表格式

鉴于公司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根据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将根据财会[2019]6号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如下:

(1)将资产负债表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增加“应收款项融资”、“专项储备”等项目。

(2)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损失以“-”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等。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均不产生影响。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3、债务重组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