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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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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9年8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54)。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2019年8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下午3:00至2019年8月26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方宇女士。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 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大会由副董事长方宇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18人,代表股份1,458,619,6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21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7人,代表股份1,456,214,0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6.1524%;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11人,代表股份2,40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97%。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6,410,6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5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005,0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40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97%。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注1:上述提案需以特别决议表决获得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李备战、尚斯佳

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记录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上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ST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9-164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