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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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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19〕056号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951.6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75.39万元。其中,电力设备业务为公司的基石业务,在整合了上海华明及长征电气两大生产基地的资源优势,通过半年的运营,两地的协同效应初现,业务规模保持稳定增长,实现营业收入43096.12万元,实现毛利超过24766.59万元;数控设备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无重大变化;电力工程业务由于受光伏政策影响,公司进一步缩减电力工程业务。

(1)电力设备业务:

2019年上半年,公司电力设备业务收入43096.12万元,同比增加68.14%,主要是由于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完成了对贵州长征电气有限公司的收购,强化公司在分接开关行业的市场地位,从而提升了公司市场份额。通过本次收购,未来公司将会进一步整合双方资源,充分挖掘两大生产基地潜能,发挥出更大的协同效应,引导行业向着良性的互动,向更高端的市场主体地位发起冲击。作为国家行业标准的起草者,公司的分接开关业务是公司的基石业务,具有较深的护城河,全产业链的制造能力使公司能始终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并维持了多年的较高利润率,且持续性较强。

(2)数控设备业务

2019年上半年,公司数控设备业务进行了产品结构优化,提升了售后服务满意度,实现营业收入9450.87万元,同比增长16.71%。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 年,财政部分别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自 2019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批露。

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该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本报告期末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总额以及本报告期净利润不存在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16家,因处置沈阳华明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减少1家。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 〔2019〕054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6、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肖毅、杨建琴、谢晶、余健、吕大忠、王彦国为公司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7、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栋才、崔源、张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崔源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陈栋才、张坚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8、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第五届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或与公司签署的聘任合同领取薪酬,不另领取董事薪酬;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每年税前人民币15万元。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税前人民币15万元,其履行职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19〕055号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6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新修订和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增资的公告》。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

监事会同意提名朱建成、郭飚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按照下述标准发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