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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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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55 公司简称:贵人鸟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年上半年,公司依然经历了诸多挑战,市场宏观环境的影响不断延伸。报告期内,公司仍无法寻求到新的资本市场融资渠道,部分金融机构对公司持续抽贷、压贷或增加授信条件,公司持有的土地房屋资产均被抵押。因资本市场环境影响,其它非核心主业资产的处置变现难度较大。在无法获得融资的同时,前期债务集中兑付及金融机构压贷对主业资金占用造成的负面影响逐步显现。紧张的流动性导致主营业务上一系列经营策略执行放缓,加之行业增长放缓、竞争加剧,贵人鸟品牌终端销售压力增大,以及下游经销商客户回款较慢,使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因上年度开始推行贵人鸟品牌类直营店铺销售,吸收了类直营区域的部分原始经销商渠道人员,并且执行新的加盟商扶持政策,造成费用上涨,综合导致公司本期业绩下滑,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009.4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2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837.0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9.59%。

报告期内,流动性趋紧已对公司供应链、品牌营销、人员管理、渠道整合等日常经营环节上产生不利影响。供应链方面,与上游供应商的货款结算周期持续延长,部分供应商甚至取消与公司合作,为保证正常生产秩序,公司通过贸易中介进行原材料采购,或寻求新的成品订制加工商,但导致采购成本上涨,新的合作也对供应链效率造成一定影响;品牌营销方面,品牌、商品与终端之间大规模的行销互动活动基本延后或停滞,品牌曝光频次减少,导致终端店铺的销售转化下降;人员管理方面,公司对员工规模进行了初步缩减,严格控制人工成本;渠道管理方面,继续关闭无活力或亏损店铺,但新店建设缓慢,报告期内,贵人鸟品牌终端净关闭188家。

报告期内,虽面临诸多挑战,紧张的流动性仅能艰难维持主业经营,但公司仍保持积极运营态度。一方面,公司重新梳理零售激励制度及经销商支持政策,加强零售终端人员培训,以期促进商品的销售;另一方面,跨区域寻求成熟供应商合作,以批量订单锁定供应商优质服务,确保供应链效率;并且新品牌AND1招商加盟工作有所突破,报告期内,AND1联营(或称类直营)店铺新开5家,纯加盟代理店铺1家。总体而言,公司坚持聚焦主业,确保核心传统运动鞋服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2019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专注实业,聚焦主业发展,夯实在传统运动鞋服行业方面的运营能力。同时继续处置非核心主业资产,推进资本运作,积极引入财务或战略投资者,全力做好下半年公司信用债集中到期兑付的应对工作,配合控股股东解决股权质押风险,确保上市公司克服流动性困难,推动公司重回良性发展轨道。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3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根据该通知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了相关期初数的列报。

具体影响数详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5.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贵人鸟 公告编号:临2019-027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进展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1,790万元及违约金207.98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目前仅处于法院受理阶段,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 风险提示:详见本公告第四部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近期,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本公司与陈光雄先生关于湖北杰之行体育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之行”)股权转让交易纠纷,向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该案件已被法院受理立案,案号为(2019)闽0582民初8907号,目前进入诉讼程序,本公司为案件原告,陈光雄先生为案件被告。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一)案件涉及的初始交易情况

2018年12月11日,本公司与陈光雄、邱小杰、汪丽、武汉杰致投资中心(普通合伙)、杰之行于晋江市签订了《湖北杰之行体育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陈光雄先生拟受让本公司持有的杰之行50.01%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0,006万元。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及变更相关业绩承诺补偿方式的公告》(编号:2018-080)。

(二)案件事实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分两次将持有的杰之行50.01%的股权转让给陈光雄先生。其中,第一次股权转让,公司将持有的杰之行20%的股权转让给陈光雄先生,陈光雄先生应向本公司支付的第一次股权转让价款为12,000万元。该第一次股权转让价款分三期支付,即陈光雄先生应于2018年12月20日之前向本公司支付转让款6,000万元;于2019年3月20日之前支付第二期转让款3,600万元;于2019年4月20日之前支付第三期转让款2,400万元。本公司应在收到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配合陈光雄及杰之行,将持有的杰之行20%的股权变更登记至陈光雄名下。

股权转让协议还约定:如陈光雄先生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相应的股权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陈光雄先生应当以未付转让价款为基数,按照每日0.05%的标准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本公司按约定已将杰之行20%的股权变更登记至陈光雄先生名下。但陈光雄先生仅按期支付了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一期款项,后续两期转让款的支付均延期,至本公司向法院申请诉讼之日,仍有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三期转让价款中的1,790万元尚未支付。

(三)请求内容、理由

因本公司多次要求陈光雄先生按约定支付拖欠的款项,但其后续做出的按期支付承诺均未履行,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向法院请求判令陈光雄先生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第一次股权转让剩余款项1,790万元及违约金207.98万元(违约金暂计至2019年7月22日),同时公司依法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处于法院受理阶段,法院已启动对被告的财产保全并将传票送达被告,但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诉讼涉案金额虽未达到披露标准,但公司与陈光雄先生之间的杰之行50.01%股权交易金额共计30,006万元,本次诉讼案件仅涉及第一次股权转让交易(即对应杰之行20%股权及对价12,000万元),目前,第二次股权转让交易(即对应杰之行30.01%股权及对价18,006万元)中,陈光雄先生也未能按期支付款项,本次诉讼亦导致存在后续第二次股权转让交易失败风险,因此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进行自愿性披露。

公司将持续敦促陈光雄先生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义务,适时采取必要措施,依法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贵人鸟 公告编号:临2019-028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0日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表决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天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贵人鸟 公告编号:临2019-029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惠泉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贵人鸟 公告编号:临2019-030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9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根据该通知的要求,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对财务报表期初相关科目的列示进行调整。

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旧政策变化情况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具体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仅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列报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调整的科目主要包括: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

3、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

4、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