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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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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公告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19-114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暨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11),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部分持股被司法拍卖等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117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之前,针对《问询函》相关问题书面回复,公司发布了《中天能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13)。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积极推进回复工作。鉴于本次《问询函》涉及到公司律师发表意见的部分事项尚需进一步确认与核实,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为确保回复内容及后续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将延期回复此问询函,预计不晚于2019年9月3日披露回复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27日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中天

股票代码:600856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46号C025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鞍山二路46号C025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执行司法裁定)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19年7月1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阿里巴巴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了“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26,622,951股无限售流通股”项目的竞买公告,2019年8月20日,中原信托以最高应价竞买成功。

本次权益变动系中天资产持有中天能源的126,622,951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进行司法拍卖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加或继续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司法拍卖股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天能源219,243,588股股份,占中天能源总股本的16.0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天能源92,620,637股股份,占中天能源总股本的6.7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中天能源董事会办公室

投资者也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邓天洲

签署日期:2019年8 月2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邓天洲

签署日期: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