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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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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599 公司简称:鹿港文化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9 年上半年,我国经济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但国际贸易环境依然复杂多变,面对中美贸易摩擦、人民币汇率波动、原辅材料价格波动、环保压力等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公司管理层不忘初心,坚守主业,以科技赋能、智能环保为产业升级方向,在生产、营销、管理等方面继续不断优化和提升,确保经营目标实现平稳增长。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688,020.85万元,较上年增加了2.8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3,185.3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01%。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3,561.5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65.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8.62%。

二、纺织板块

2019年上半年,纺织业务主营业务收入149,616.68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4.42%,毛利率17.77%。

1、公司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引进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品质,同时降低能耗,实现绿色生产;公司加强吸收专业人才,不断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提高核心业务的竞争力;公司进一步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不断提高生产效率,节约生产成本,通过各种途径调动生产员工积极性,保质保量完成公司交给的生产任务。

2、在市场营销方面,公司秉承以“专注细节,成就完美”的品牌理念,以“努力为顾客提供更满意的产品”的质量方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努力奉献完美品质和服务。一方面,公司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种纺织面料展和行业交流考察,加强新开发产品的市场推介,提高面料品牌知名度,努力拓展新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优化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例,不断拓展品牌客户;另一方面,公司加强巩固原有客户群,认真做好原有客户的关系维护,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同时加强与上下游的联系,根据需求信息和流行趋势,通过订单模式掌握产量和库存,提高高档次、高品质、功能性、环保性面料业务的比重,强化产品的适销性和赢利能力。

报告期内,纺织板块在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的指引下,公司管理层的努力下,走势良好。但未来中美贸易关系和其他贸易因素仍存在较大的变数,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目前虽然没有直接出口美国的相关产品,但中美贸易战一旦开打,势必会导致原本出口美国的一些产品抢占本公司原有的外贸市场,缩小公司盈利空间,对公司的纺织业务造成一定的冲击。

三、影视板块

2019年上半年,影视业务主营业务收入4,303.74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2.71%,毛利率46.60%。

报告期内,世纪长龙和天意影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制作和发行多部优良精品电视剧:

1、世纪长龙拍摄的电视剧《姥姥的饺子馆》获央视八套2019年上半年收视亚军、成功入选广电总局改革开放40周年献礼剧,并获得首届中加电视节优秀电视剧二等奖;电视剧《那片花那片海》6月30日在央视八套黄金时段首播;参与投资的电视剧《神探柯晨》6月22日在北京卫视和爱奇艺播出;

2、下半年,世纪长龙以福建优秀县委书记廖俊波为原型的电视剧《廖俊波》预计9月份制作完成,目前该剧已入选《广电总局建国70周年重点剧目》;同时电影《樵夫·廖俊波》已制作完成,将于9月与观众见面。

3、天意影视制作的电视剧《美好生活》在口碑和播出成绩上均斩获佳绩,收获业内高度赞誉,并走出国门在突尼斯国家电视台黄金档热播,近期荣获第十二届中国电视制片业十佳优秀电视剧奖;公司联合拍摄的《兰心大剧院》入围第76届威尼斯国际电影节主竞赛单元;公司主控电视剧《决胜法庭》入选国家广电总局《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推荐播出参考剧目》。

由于前期公司影视板块投资力度较大,天意影视、世纪长龙等影视子公司的影视剧业务规模扩大,尤其电视剧收入增加较快,导致公司应收账款相应增加。2018年以来在市场流动性紧缩、内容消费习惯转变、行业监管政策调整及影视从业人员税务风波等的多重不利因素影响下,影视行业经受了资本流出、项目减产或延期、库存加剧、播出不确定性因素大增的多重压力。近两年来,电视台方面由于广告业务发展态势一般,其广告收入基本都不足以支撑眼下的购片价格。大多数电视台都会出现未按合同约定进度付款,拖欠合同款的情况。因此,公司受影视行业相关舆情及监管收紧等因素影响,公司影视业务应收账款增长明显,公司应收账款回款速度的整体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动电视剧发行和播出工作,但受影视行业景气度下降和影视行业监管趋严的影响,电视剧项目整体销售、拍摄进度仍然低于预期。

下一步公司将扎扎实实地深入生活,从现实生活的第一线获取营养,从现实生活中发现大题材,下大工夫,花大力气,创作出传达时代正能量,讴歌时代英雄,鼓舞人心,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

四、其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其他投资项目较为稳定,经营业绩较为平稳,未出现较大波动。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599 股票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2019-057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5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钱文龙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9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具体详见公司当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9)

表决结果为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安徽淮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淮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淮北子公司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淮北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适用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2019-058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鹿港文化”)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知于2019年8月15日以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参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具体详见公司当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2019-059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65,146,579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15.3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7.6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9,435,147.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0,564,840.65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2月2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W[2016]B026号)验证。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投入募投项目共57,509.16万元(含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2,5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3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1,600.00万元,收到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1,069.17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16.50万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具体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3年4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进行了修订,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2016年3月2日,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19年6 月28日公司与中投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署了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终止协议》。

鉴于公司已聘请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与五矿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由五矿证券承接公司原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工作。2019年6月2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五矿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差异;在履行过程中未发生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承诺投资总额无重大变化,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等异常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具体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6年4月18日,依据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苏公W[2016]E137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500.00万元。

2016年4月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500.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暂时使用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并已足额归还。2017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暂时使用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并已足额归还。

公司于2017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暂时使用 1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已足额归还。

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已足额归还。

公司于2019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到期归还并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1.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

截止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1,600.00万元。

4、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一年以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公司于2017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一年以内,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无余额。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不当使用及披露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9,435,147.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注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2019-060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与安徽淮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目前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为各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合作实施进度和内容尚待协议各方沟通并进一步签署具体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为准,尙存在不确定性。

● 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协议项目建设尚未实际开展,预计对公司当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淮北市在“中国碳谷·绿金淮北”的战略背景下,提出建设绿尚小镇项目,该项目以纺织服装产业为主导,以时尚元素为核心,贯通纱线、面料、印染、服装、家纺等纺织服装全产业链,着力打造生产、生态、生活空间产城融合的时尚小镇,拟通过招商引资,吸引行业龙头企业共同打造绿尚小镇项目。公司依靠纺织传统产业发展多年,面临战略升级及转型的需要,双方基于上述背景达成合作意向,力争共同将绿尚小镇打造成淮河流域时尚集聚地、皖北纺织服装人才返乡创业集聚地、服装产业链业务集聚地。

2019年8月26日,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安徽淮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了《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淮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毛纺产业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该框架协议的内容已经过公司于2019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无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 安徽淮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内容

按照淮北市打造绿尚小镇的要求,甲方负责制定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组织、指导、协调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乙方产业落地和发展,合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淮北绿尚小镇服装产业园项目

2、合作方式:甲方提供土地厂房、附属配套设施及配套资金,乙方负责毛纺业务的生产和经营管理

3、项目建设期限:2019年9月-2024年9月

(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的权利:淮北子公司建成且满足乙方合理使用的条件时,有权按照协议约定监督公司合法经营、遵守安全及环保要求。

甲方的义务:

(1)为承接乙方毛纺产业,甲方牵头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产业基金,与乙方共同出资筹建淮北子公司,甲方承诺配套出资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同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土地及厂房。

(2)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保证甲方产品满足各项标准及生产条件,包括纺织园区污水处理厂,给排水网管路的铺设,供热管网,供电管网,供气管网及园区道路建设等,同时配套物流专线及海关绿色通道。

(3)甲方协助乙方招工,并根据乙方需求提供公租房、人才公寓等服务,并协调乙方高管子女在淮北的教育学习。

(4)甲方协调并保证乙方享受当地招商引资配套的财政扶持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权利:甲方如未按约定完成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并配套出资,有权要求终止合作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通过5年左右的时间将毛纺产业逐步落地至园区。

(2)为保障毛纺产业顺利落地,乙方应确保整体业务稳定及团队稳定。

(3)乙方承诺在生产经营期间,守法经营,安全生产,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和战略规划,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形象,从长远看,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主业核心竞争能力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优化产业结构,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

本协议项目建设尚未实际开展,预计对公司当年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为各方后续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具体合作实施进度和内容尚待协议各方沟通并进一步签署具体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为准,具体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签订后,公司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2019-061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淮北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拟设立子公司名称:淮北鹿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淮北鹿港”)

● 出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淮北鹿港的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其中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产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安徽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属基金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尚需取得当地工商主管机构的批准,成立后可能面临一定的业务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设立子公司的概述

2019年8月26日,公司与安徽淮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淮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毛纺产业合作框架协议》(详见公告2019-60),在此背景下,公司与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在安徽省淮北经济开发区共同投资10亿元,设立子公司。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淮北子公司的议案》,本次设立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合作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设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子公司名称:淮北鹿港科技有限公司(拟定,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结果为准)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纺织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毛线、毛纱、化纤、针纺织品、毛条、服装制造、加工,销售等;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拟定,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结果为准)

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公司以自有资产出资人民币50,000万元(以评估报告为准),占注册资本的50%,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安徽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属基金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三、其他投资主体介绍

1、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市建投控股集团”)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 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相山北路26号

法定代表人:顾俊

注册资本: 822,900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4月24日

营业期限: 2008年04月2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参与城市开发、公用服务建设、交通运营管理、文化旅游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基础农业、能源、交通及市政公用事业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从事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运作,实施项目投资管理、资产收益管理、产权监督管理、资产重组和运营;参与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淮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的股权。

2、安徽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隆华”)

类型: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淮北市烈山区青龙山产业园陶博路三号双创服务中心518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隆华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年1月29日

营业期限: 2019年1月29日至2039年1月29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董事会、监事及管理层人员安排

子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分别行使决策及执行、经营管理、监督等职能。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相关职权。合资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人员安排如下:

1、子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5人。其中公司委派3名董事、淮北市建设控股集团委派1名董事,安徽隆华委派1名董事,任期三年。董事长由公司委派,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2、子公司设监事1名,由淮北市建设控股集团提名并由合资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

3、子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公司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请,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五、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

营运效率的需要。随着沿海地区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人力成本、水电气等等各项费用成本也随之不断提升,纺织产业向内地或东南亚转移升级已成为未来势在必行的行动。公司本次与安徽淮北高新区及淮北建投集团的合作,也是行业大势所趋。本次合作后,对公司未来在各项成本费用的控制,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具有一定的影响,为公司纺织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子公司设立后,公司持有50%的股权,是其第一大股东,子公司董事会人数5人,由公司委派3人,并且董事长由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鉴于上述原因,子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但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分析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尚需取得当地主管机构的批准,成立后可能面临一定的业务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整体风险可控。随着公司管理机制、业务运营、相关制度的逐渐完善和有效实施,该子公司将逐渐实现健康高效的运营。

但可能由于政策、市场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不达预期收益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2019-062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该准则自 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

2019年5月 16 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要求该准则自 2019年6月7日起施行。

2019 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适用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主要报表项目变化列示如下: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将利润表“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之后。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

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根据通知要求,公司需要按照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要求该准则自 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企业对2019年1月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要求该准则自 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两项准则要求,2019年及之后如公司发生相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业务,公司将按新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处理及相关披露。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