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88 证券简称:中信出版 公告编号:2019-009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8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25日-2019年8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下午15:00 至2019年8月2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308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146,796,5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1998%((下述占比的加和尾数之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共4 人,代表股份139,811,4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5263%。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
6,985,0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73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或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7,035,1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998%。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毛益民女士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6,794,0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32,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
1.02关于选举孙明先生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6,794,0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32,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5%。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146,796,5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7,035,1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