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606 公司简称:长城军工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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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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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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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400.6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7%;实现净利润1,162.6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2.99%。
(二)报告期主要工作回顾
1.科技创新持续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承担军品立项研制的项目有12项,配套研制的项目有30余项,其中,有1个军品项目通过了状态鉴定审查、2个军品项目具备状态鉴定审查条件,参加了5个军品竞标项目研制工作;民品新产品开发6项,其他军民品各项科研工作按预期计划推进。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10项,申请国防专利6项,获授权专利7项。到本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授权专利共173项,其中发明专利59项。
2.基础管理得到强化
在质量管理上,公司通过开展质量改进、质量体系认证、第三方审核和精品工程活动,产品实物质量有了稳定的提高,质量体系运行持续有效 。
在安全生产上,公司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职业卫生体系建设,通过实施安全技术改造,大大提升了企业的本质安全性;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保证了公司的科研、生产、项目建设的安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伤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在环境保护上,公司加强了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监督管理,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报告期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在军工保密上,公司加强日常保密检查与监督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军工保密工作水平有了稳定的提升,上半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报告期内,公司顺利通过武器装备二级保密资质的现场复审工作,并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
3.人才队伍得以加强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企战略,明确思路,加强人才队伍管理工作,健全人才工作机制,突出重点,切实加强“三支人才队伍”建设。截止2019年6月底,公司享受国务院津贴3人、省政府津贴3人;省领导联系专家1人,省国资委领导联系专家1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人,省级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入选3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人才”入选3人,省属企业“538英才工程”入选21人。首席专家2人,学科带头人12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有效提升,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4.党建引领有效推进
通过党建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提升公司党建管理水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好成果转化工作。大力推动党建与生产经营融合,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坚决做到“四同四合”,确保“两促进、两不误”。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公司广大员工的凝聚力、战斗力,引领公司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3.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19-03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王本河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5)。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五、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19-03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文件。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号》(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5)。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的投资款项为方圆机电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19-033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资产、损益等指标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项列示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2.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项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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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该项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长城军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19-034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安徽长城防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孙公司”、“长城防务”、“标的公司”)。
●投资金额: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方圆机电”,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拟以现金出资,总投资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
●风险提示:标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公司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方圆机电拟在安徽省凤阳县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长城防务有限责任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9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对外投资的资金情况
方圆机电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长城防务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安徽省凤阳县西泉镇
3.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4.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方圆机电以现金出资,总投资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方圆机电持有其 100%股权
5.经营范围:机械产品、塑料制品、电子产品、消防装备、模拟训练器材、仓储
(上述相关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设立孙公司是基于契合市场需求的变化,更好地响应不同区域的客户需求,以优质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进一步开拓区域市场,同时利用滁州地区的区位优势和苏滁现代产业园区内的产业集群优势,完善公司整体规划布局,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
本次设立孙公司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公司将完善孙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作,明确标的公司的经营策略,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从而不断适应业务要求及市场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的投资款项为方圆机电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该事项,对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的投资款项为方圆机电自有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长城军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19-035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7月1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1113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8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92,8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7,497,742.8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55,342,257.16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7月31日到位,已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证天通(2018)证验字第0202001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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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月24日,公司与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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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及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专项报告》(中证天通(2018)证特审字第0202002号),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截止2018年12月14日的全部自筹资金共23,793.93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6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资金支出计划分批实施,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国债、银行理财等投资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月7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承诺的“迫击炮弹及光电对抗弹药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引信及子弹药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高强度锚固体系技术升级扩能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专项报告》(中证天通(2018)证特审字第0202003号),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0,432.7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同意将“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火工区实施地点由蚌埠市涂山南测变更为滁州市凤阳县境内,此次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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