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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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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2019-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5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增加土地储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夏宇房产”)于2019年8月27日参与了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在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成功竞得新昌县2019年经2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具体情况

新昌县2019年经2号地块东至贡熙路,南至龙珠路,西至泰坦大道,北至三花路。出让土地面积为65,649.1平方米,容积率为2.2,地上建筑面积144,428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28%,绿地率不小于30%,土地用途:住宅、商服。

1.成交价格:人民币40,440万元。

2.地价款支付方式:2019年12月30日之前付清。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的金额合计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自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至今,公司已购买经营性土地(含通过股权收购购买经营性土地)金额为80,202万元(含本次竞得地块)。

公司已获得《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将根据有关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与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二、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竞得新昌县2019年经2号地块地块,增加了公司的土地储备,增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该项目将在未来2-3年间产生效益。

公司与新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风险提示

本次竞拍是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当前市场状况下充分考虑了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投资决策的,但由于宏观经济存在不确定性,房地产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因此公司存在上述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五次会议决议;

2、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